淘汰的黄标车每辆省里补助600—3600元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长三角区域协同推进高污染车辆环保治理的行动计划》,我省要限期对黄标车进行淘汰。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根据《行动计划》,2015年底前,南京市完成黄标车淘汰,我省其他城市基本淘汰黄标车;2016年底前,我省全面淘汰黄标车。对列入淘汰范围的黄标车,我省不再进行环保检测,不再核发环保标志和安全检测合格标志,对营运黄标车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而且,我省各市、县全部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公安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正在加大电子执法和道路抽查力度,严查黄标车违法通行的行为。因此,若不及时淘汰黄标车,将会因违反道路交通标志规定而被处罚、记分。2016年底前,省级财政对每辆淘汰的黄标车给予600—3600元的补助。市级财政有配套的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