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大姚村的于先生反映:他哥哥53岁,是个聋哑人,前几年又得病,卧床不起,现在由他母亲照顾。哥哥无儿无女,想进养老院,区里说年龄不达标,要到60岁。
答:当地民政局核实相关情况如下:于先生的哥哥是淮安区上河镇赵王村大姚组村民,53岁,未婚,二级肢体残疾伴聋哑残,无子女;母亲80岁,母子俩为农村低保对象,住其弟弟的房子。根据于先生的情况,符合五保供养条件,当地民政局已建议上河镇将于先生从2016年第一季度开始,按程序纳入五保供养,并负责护理事宜,从于先生享受五保供养待遇起,相应取消其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