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的听众郁先生去年反映过个人光伏发电征收17%税费的,已经过去1年了,供电公司还是一直征收的,税费过高影响光伏发电的扩容积极性,是否有最新的优惠政策?
答:去年接到郁先生反映的情况后,省电力公司立即向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了汇报。国家电网公司经请示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同意,于2014年12月出台《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明确将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电补助资金和上网电费纳入增值税免征范围,即按0.42元/千瓦时(含税)的发电补贴标准和0.4096元/千瓦时(含税)的上网电价标准全额支付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电补助资金及上网电费,不再扣税。同时公司按此标准要求,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此前已结算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清算工作。
由于对分布式发电税费调整向用户告知不到位,导致郁先生误认为个人光伏发电仍征收17%税费,现已向郁先生解释了目前分布式电源电费结算情况。
2.南京的听众顾先生反映鼓楼区中央路305号观音里小区,配电箱里面开关没有标志,跳闸之后不知道推哪个开关,里面电线也设置不合理。
答:2015年8月26日上午,南京供电公司联系了顾先生,并进行了现场勘察,顾先生所反映的两处楼栋表箱为集中铁制电表箱,内部设备和箱门已老化,表箱开关无门牌标识,该小区与南京许多老旧小区一样未实行居配,小区电力设施资产除电能表外均属于小区业主,因此相关维护责任也应由产权所有者承担。目前,由于这部分小区数量较多,供电公司没有专项资金用于其改造,但是出于企业社会责任与安全用电的考虑,南京公司对顾先生反映的小区进行了维修改造。(目前,供电公司也正在积极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 明确此类老旧小区电力设施的维护责任,确保居民用电安全。)8月31日,顾先生反映的楼栋表箱接线问题已完成改造,安全隐患已消除。观音里小区表箱整体改造工程也已启动,计划在10月20日前完成小区整体表箱改造工作。
3、无锡听众姬先生反映其于2005年购买商品房,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芙蓉苑.当时没有享受到分时电价,现在也没见到更换过电表,目前是采用银行代扣,想知道现在分时电价还分城乡吗?需要自己提出申请吗?
答: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用电试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我省从2003年起在城镇地区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2011年,省物价局下发《关于明确电价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11〕278号),要求分时电价政策从城郊向农村地区逐步推广。为此,省电力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电网配套系统改造和建设力度,加快农村居民分时电价实施进度。截止2014年底,全省已全面具备开通分时电价的条件。无锡地区也已于2012年6月完成了改造并下发了关于城乡居民可执行分时的通知。
农村居民用户应按照自愿的原则,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明、缴费卡或前期电费发票前往辖区供电营业厅办理分时电价开通手续,办理后将在下次抄表时开始按分时电价计算电费。
接到姬先生反映的情况后,2015年8月27日锡北供电所联系了姬先生,告知了开通分时的相关政策及客户自愿办理的原则,须由姬先生本人前往营业厅填写相关申请后才可开通分时,姬先生表示自愿开通分时。据了解,锡北供电所已于8月27日下午派员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上门服务,为姬先生办理了分时电价开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