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回音壁
2015年07月09日

6月24日,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闽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119位听众参与节目。目前听众具体反映问题处理如何?下面请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徐大庆现场回复,政风热线现场回访。

1、淮安市淮阴区老张集乡玉尧村杨先生反映,村里征收土地,3万块一亩,觉得价格太低,不合理。

经查,杨先生反映的村里征收土地情况属实。2015年5月,江苏省开通建设公司老张集分公司因发展需要,初步选址使用老张集乡玉尧村八组土地30亩(属一般农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老张集乡政府安排村委会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前期调查,并根据省政府93号令和淮安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测算土地补偿费及社会保障费用。经估算,乡政府决定先行补偿3万元/亩,待土地依法批准征收后,再按省政府征地补偿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省政府93号令《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规定,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淮阴区为四类地区,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为每亩16000元,该款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按照93号令即征即保原则,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目前,该地块未经依法批准征收,也没有进行非农建设。我厅已责成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加大对该地块的跟踪管理,在没有取得用地审批前不得动工建设。

2、靖江市新桥镇秦先生反映,基本农田被镇政府没有任何手续占用修路,而且还有60亩的农田挖土挖光了,也没有任何手续,就荒在那个地方。当地非法用地,向国土所反映,态度很差,没有好好处理。(2013年12月25日,李侃桢厅长走进515期《政风热线》直播间,向李厅长反映诉求)
经查,秦先生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相符。
(一)关于反映国土部门没有及时处理515期政风热线反映的问题。经查,2013年12月25日,李侃桢厅长走进《政风热线》,向李厅长反映诉求的是新桥镇礼士村谷先生,反映村干部占用他家30亩土地的问题,不是秦先生本人。之后第三天,靖江市国土局即处理了文东港疏浚改造工程土方临时堆放问题,并向谷先生进行了反馈,他签字认可表示满意。
(二)关于秦先生反映新桥镇政府违法用地,国土部门没有处理问题。经查,秦先生反映的非法占地建设道路和开挖人工湖等问题,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均已依法立案查处,新桥镇纪委给予镇建设办主任周学东党内警告处分。
1.关于非法占地建设道路问题。2013年6月,新桥镇政府非法占用礼士村南3组36.4亩土地建联新路,靖江市国土局依法制止,并于2014年8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占地上新建道路,并处罚款。2014年6月,镇政府再次非法占用太和村、礼士村25.8亩土地建振新路,靖江市国土局于2014年8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占地上新建道路,并处罚款。行政处罚到位后,镇政府已申请将该两条道路纳入独立选址项目,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2.关于占用基本农田开挖人工湖问题。2010年4月,为实施沿江高等级公路备土工程,新桥镇政府结合村庄水系疏通整治老港河流,将清淤出来的泥土用于沿江公路建设,实际取土区面积55.08亩。2014年4月,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对非法取土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目前行政处罚已落实到位。
6月30日,泰州市国土局会同靖江市国土局向秦先生当面进行了反馈,因对镇政府没有满足其房屋拆迁补偿及已出嫁女儿部门单独安置不满,提出拆除道路复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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