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回音壁
2017年09月21日

 1、靖江听众陈先生反映四、五年前办理老年优待证交了20元钱,收费是否合理;(2)、老年优待证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第一个问题,据陈老说他是大约在4、5年前办理了《老年优待证》,由于当时没有照片,就花20元钱拍照并办理了《老年优待证》。按我市规定2015年4月份以前办证,是要收取5元钱工本费的,如果没有照片,加15元拍照片,洗8张(拍照市场价为20元)。我们已向陈老解释当时收取的20元是合理收费。
第二个问题,关于凭老年优待证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的问题。按规定:凡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凭《老年优待证》即可享受半价或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开放文物点等场所。并着重向他解释了关于乘坐公交车优待的问题。老年人优待证不能直接作为公交卡使用,要另外办理。
 
2、我是南京秦淮区人,想咨询一下在南京居家养老,是否可以享受政府补贴?
关于子女照顾老人是否也有补贴问题:从2013年起根据《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宁政规字〔2013〕20号)文件精神:对具有秦淮户籍的“五类老人”经本人申请、街道初审、区民政局审核、第三方评估、社区公示后,失能半失能老人由政府购买提供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经仔细询问,李女士母亲老人不符合“五类老人”标准,故无法享受此项政策。
 
 
3、如东县葛先生反映他的重残补助一直没有发放,咨询如东县残疾人重残补助金准确的发放时间。
为切实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实施精准救助,体现出社会的公平、公正,经如东县政府讨论决定,7月份开始由如东县残疾人联合会牵头,对5年以上的残疾人证件进行年审,重新确认残疾情形与残疾等级是否相符,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于9月中旬结束。待残疾人联合会年审结束后,根据新出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实施办法全额发放到位。
考虑到残疾人实际生活困难情况,8月28日县民政局、财政局预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会补贴经费1134.9万元,目前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中。
 
4、盐城市盐都区季先生反映:我姐姐是重残二级,一直享受重残补助,以前我们亲戚及他家庭给他交了城镇保险,现在到了领钱年龄。政府有收入了,停了他的重残补助。低保的取消是家里有收入变化,但重残是人身上一直有的,取消了合理吗?
答:盐都区民政局社事科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联系,当事人姐姐为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领取发放的有关要求。但根据规定要求,其姐姐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后,就不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要求,不能再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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