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回音壁
2015年06月12日

5月13号,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毅走进政风热线。24位听众参与节目,“非法捕捞”、渔民柴油补贴、渔民上岸安居补贴和捕捞证等问题成为热线问题。现在这些问题处理的如何了呢?我们马上现场连线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财务处处长石纪章。

1、有多位听众反映非法捕捞、特别是电捕鱼履禁不止的问题,淮安的周先生反映,淮安二河白马湖灌溉渠,电鱼很厉害,经常用大功率发电机去电鱼。
答:经调查核实,近年来,淮安二河及苏北灌溉总渠等河道水域,确实存在非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淮安市渔政监督机构一直将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作为渔政执法工作重点内容,大力开展电捕鱼整治执法工作。下一步,淮安市渔政支队将根据举报人周先生等所反映的情况和建议,进一步加大电捕鱼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努力克服执法人员少,工作保障经费不足等困难,立即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电鱼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投诉多的重点水域,组织执法突击力量,重点开展执法巡查,严厉打击电鱼违法行为。 
为加强全省打击非法捕捞执法工作力度,我局于5月21在南通专题组织召开了全省海洋渔政执法暨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全省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对从事电捕鱼的,将依法没收电捕鱼器、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共同努力。借此机会,也恳请省广播电台对我局渔业管理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帮助呼吁全社会自觉遵守保护渔业资源有关法律规定,自觉抵制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共同维护渔业捕捞良好秩序。

2、盐城的徐先生是盐城市阜宁县益林镇渔民,我们渔民买房不知是否有补贴?有的村民表格都上交了,现在还没有拿到补贴,我们听说2013年以后买房有补贴,请问这个说法是否合理?另外2014年的油补,什么时候发放?
答:问题一,以船为家渔户渔民上岸工程住房补贴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建村〔2013〕99号)规定:“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补助时间是以农业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以船为家渔户居住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该文件下达之日即2012年9月25日为补助时间节点。在此后进县城购买商品住宅、购置镇区、街道规划建设手续齐全的房屋,达到文件规定建设标准的自建房屋,以上三种符合条件的渔户可以享受本补助政策。我们与反映人徐先生联系,并与反映人所在的渔业村干部共同调查处理。徐先生在2012年10月完善渔船数据库时才办理了捕捞渔船的相关手续,由于其2010年买的别人的二手房,对照文件精神不能享受补助政策。
问题二,2014年度渔业油价补助何时发放问题,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5】9号)精神,阜宁县已完成渔业油价补助申请表的填写、初核、汇总、公示、补助用油量测算,并以书面文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我省已经在今年3月底就报上报国家财政部、农业部,我们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早日审核批准,一旦批复我省,我们将会同省财政厅及时将补助资金分解下达到各市、县(市)。

3、泰州兴化市的浦先生反映,兴化市林湖镇水产村的村民,我们总共有五条渔船在姜堰捕捞,上交了同样的手续给兴化市水产局渔政部门,但是只有一条船拿到了13年的油补,大概五千多元,另外四条船2013年的柴油补贴到现在还没有发给我们,我们多次找渔政部门,一直说正在办理中,但是始终没有发放。
答:经调查了解,浦先生所反映的已领取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渔民是林湖乡水产村孙某,按照相关油补政策规定,孙某符合享受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条件。
另外浦先生等4条渔船,经调查浦先生等4条渔船自2012年底至今就一直在姜堰区俞垛镇叶甸村等一带从事捕捞作业生产,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及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渔业油价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 4]4号)文件规定,跨界捕捞作业的,必须取得捕捞生产作业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批准、渔政监督大队核发的《临时(特许)捕捞许可证》或签证记录和捕捞时间证明,浦先生等4条渔船现无法提供以上手续,手上只有一张由姜堰区俞垛镇叶甸村村民委员会、姜堰区俞垛镇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站和姜堰区渔政监督大队三级组织所出具的白纸证明,严格对照法律和文件是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所以兴化市水产局对这类对象第一批未实施补助资金兑付发放。为充分考虑广大渔民的利益,加之《临时(特许)捕捞许可证》或签证记录和捕捞时间证明的相关手续办理难度较大,兴化市机动渔船柴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一致同意并联合签发书面会议纪要,确定对跨界捕捞的,凡取得捕捞作业生产地渔政监督大队或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白纸证明的,可作为核发2013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的有效凭证。浦先生等4条渔船的2013年度渔业油补资金发放,兴化市水产局将纳入第二批公示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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