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赵先生反映张家港新金城悦府开发违规向业主销售地下人防车位,7.5万元一个。2015年4月13号我购买了一个人防车位,还签订了一份合同《悦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是人防工程,使用年限与地面建筑同步。
张家港民防局安排纪检组长穆利中、工程科办事员严卫利于2016年11月10日下午和当事人赵先生在张家港市民防局进行当面谈话,告知当事人受理情况,通过调查了解,当事人投诉内容情况属实。随后一起去悦府人防工程现场,经确认,悦府人防车位共106个而非当时所投诉内容中的350个。张家港市民防局的处理意见是:悦府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无效,责令金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限期改正、退还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