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回音壁
2016年05月11日

1、徐州市合沟镇合沟村三组村民陈先生反映,申办低保时,村干部索要5000元钱,否则不予办理。

答:针对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徐州市民政局进行调查核实,一是根据徐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定,如陈宜林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可向镇政府提出低保申请,由镇政府按照低保申办程序办理。陈先生实际情况确实符合低保政策,但是他并没有向镇政府提出低保申请,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陈先生还反映其房屋已是危房问题,根据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他也可向镇政府提出危房改造申请,按照住房建设局相关政策要求办理。二是陈先生反映村干部向其索要5000元钱才能给予办理低保问题,据查无此事。民政工作人员经与陈宜林面谈并耐心细致的做了政策解释,并指导他申请了低保,陈先生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2、淮安洪泽县谢先生反映姐姐有三高,还有心脏病,大儿子有肝病,二儿子患有肝硬化、心脏病,长年住院吃药,以前家里有低保,后来儿媳出去打工,低保被取消,导致二儿子的医药费没法报销,问能不能继续领低保。

答:接到谢先生反映的情况后,当地民政部门及时进行了核实,二儿子刘先生一家5口人,2015年定为洪泽县农村低保对象,11月经市局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信息比对,其妻子在江苏紫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上班,月工资2562元,根据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370元要求,其家庭人均收入已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后洪泽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刘先生本人进行了政策解释,并告知其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临时生活救助相关申报工作流程,民政部门将协助刘先生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3.扬州宝应梁先生反映大爷孤身一人,无子女,低保金每月只有240元,而当地有人的低保金有拿300元的。

答:接到梁先生反映的问题,当地民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据了解,梁大爷今年61岁,从2011年开始申请并享受低保,现在家务农,种0.9亩田,从2015年7月起月补差为250元,考虑到梁大爷患哮喘、肺气肿等慢性疾病,可以享受农村五保待遇,经与梁大爷协商,其本人已向镇民政办申请农村五保,镇民政办将按程序办理。

4.溧阳市南渡镇陈先生反映,他是二级残疾人,也是血友病人,每月有680元生活费,他的房子前几年倒了,国家只有5000元危房改造费,本人拿不出钱来盖房,不知道怎么办,目前住在我妹妹家,请求帮助。答:接到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当地民政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经调查,陈先生二级残疾,现住在妹妹家,其父母和哥哥均已病故,现在他享受遗属补助金每月680元。关于盖房子一事,经沟通,他本人由于没有自理能力,目前不打算盖房子,由妹妹照顾;由于每月680元的补助超过现行每月590元的重残补助标准,因此也建议其就高不就低,依旧享受遗属补助。鉴于其家庭困难的实际,当地民政局给予了重点关注,通过低保边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办法补贴,本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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