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多万买的法拍房,最终只得到了一张房产证?
2019年05月24日

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节目中,淮安的陈先生打来电话,说要投诉淮安市涟水县法院执行局和涟水县公安局涟城派出所,究竟是什么事情呢?

 

30多万买的法拍房,却家门难进


陈先生向《政风热线》节目组反映:2018年2月9号,他从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花33.6万元买了一套涟水县梅园小区的房屋,房子面积70.7平方米,是开发商被法院执行拍卖的房子。当时,涟水县法院通过中介给了他钥匙,以及一份执行手续,随后,陈先生顺利办到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


之后的事情就没那么顺利了。今年4月,陈先生准备去装修房子,却遭到了几名女子强行阻止,说这个房子是她家的,她们还让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住在房子里。


 

在与对方交涉过程中,对方拿出了一份和开发商之间的合约,开发商承诺在小区给她一个11平方米的车库。陈先生就纳闷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因为这几名女子赖在里面不肯走,陈先生无奈报了警。

 


 

陈先生表示,他后来与法院、公安进行了多番交涉,跑了50多趟,依然没能“拿到”自己的房子。“买的学区房准备让孩子读书的,眼看马上暑假要到了,孩子要读书,现在没有任何解决办法,不能几十万元买的房子就没了,就剩余个房产证。”不得已,陈先生向《政风热线》节目求助。


 

法院:我们的职责已经履行完毕


今天上午的节目直播过程中,节目组联系了涟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郭文祥法官。郭法官表示,这处房产是毛坯房,法拍时没有其他纠纷。房子交付的时候,法院跟买房人费某(陈先生的母亲)联系过,问她要不要到现场交付,费某向法院表示不用去现场,房子她看过了,钥匙也拿到了。费某在谈话笔录中也承诺对房屋交付情况没有异议。


郭法官表示,现在买房人钥匙也拿到了,房产证也办了,从法院方面来说,工作职责已经履行完毕。

 

 

公安:应该向法院申请“排除妨碍”


自家房子被他人霸占,陈先生为此多次报警。陈先生说,派出所来了几次也没能把占房者请走。“派出所说里面有老太,不好管,让我去找法院,说法院没有清理好。我去找到法院,法院说让我找派出所。互相推诿。”


这个事情真有这么复杂?陈先生在公安和法院之间跑了50多趟也得不到一个答案?节目组今天也连线了涟水县公安局涟城派出所所长徐辉。



 

徐所长表示,相关情况已经跟陈先生本人当面详细沟通过。据他们了解,这个开发商出了问题后,有很多安置户都没有拿到房子,于是就有安置户自己搬进去强行入住了,其中就包括陈先生拍卖买下的这户。


徐所长介绍,早在陈先生取得房产证之前,这户就已经有人住进去了,所以他们也不好按照“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理。对于这个说法,陈先生表示不认同。陈先生说,他是2018年7月办理的房产证,而这伙人是今年4月中旬,他动工装修期间才住进来的。陈先生还是希望公安出面,依法调解此事。


对此,徐所长则表示,他们也找过街道,也找占房的当事人调解过,但没有效果。他建议陈先生继续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碍”


据了解,“排除妨碍”是指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节目现场郭法官也确认,陈先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走“排除妨碍”途径解决问题。对于这个建议,陈先生表示,他会进一步向律师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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