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省人社厅副厅长周英上线时,如皋的周先生反映,他们去年在如皋的一个安置房工地上干了8个月的木工活,工资至今没要到。省劳动监察总队随即派人去调查,督促当地劳监部门责令施工企业如皋辉业集团拿出支付方案,集团代表承诺下个月月底前支付完毕工人工资。
这处安置房位于如皋如城街道辖区,是如皋开发区的拆迁安置房小区,名叫“东郡丽水”B区,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周先生和几个工友拿出几张当地人称为“红条”的收据,每张填了一万元,盖有“江苏辉业集团”的公章,还附有“8个月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字样。辉业集团是这处安置房的总承包商,后整体发包给辉业建筑劳务公司,建设单位是代表街道的如城新农村投资有限公司。
“我们三个人,答应今年给我们…(欠你们三个人一共多少钱?)11万8千块钱…去年年底结账的时候,给不了钱,到夜里12点开了这个单子…一直到大年三十,所有工人都弄这个东西,一张一万。”
如城街道分管规划建设的党委委员、副主任魏志兵说总承包商辉业集团资金链断裂,项目今年停工好几个月了,今年11月份有上百人拿这种条子上市政府讨说法,他们已经成立处置小组进行统计。
“辉业这个施工单位由于资金断裂,好多纠纷。至于农民工工资这块,我们请人把辉业后面的辉业劳务公司所有签出去的劳务合同数字正在整理,我们要求(结果)下个星期拿出来,对于农民工工资这块,确实拖欠的,责成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解决。”
辉业集团的徐毅峰是这处安置房的项目副经理,他说集团负责人不在家,他代表集团发言说,工人手上拿的“红条”是拖欠的工资。省劳动监察总队梁吉祥科长责令如皋劳动监察大队周子华大队长,全面鉴别这些“红条”中所拖欠的农民工工工资款项,如果存在辉业集团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可以依刑法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
徐毅峰:昨天我们公司召开了,董事长也出面跟分包的老板都打招呼,下个月肯定全部结清。
梁吉祥:现在不要你召开会议,把书面方案给我们…你把这几个人单子先收集起来,然后一揽子对辉业集团多少这样的欠单进行调查,查实多少,解决多少。拒不支付,根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移送,移送公安。希望我们监察全力解决这个问题。涉及到农民工工资这块,我们责无旁贷,全力去维护。希望辉业集团清楚地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报给你们,时间节点要搞准,然后把时间节点报给我们。
目前,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上层层转包很普遍,如果小包工头拿到了工资不给工人就跑了,怎么办?去年最高法院、人社部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加强衔接,像劳动监察这样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将拒不支付农民工资数额较大的案子移送给公安机关,直接强制执行。
另外,工地上有些大小老板会利用农民工讨要工资的契机来讨要本该用民事法律手段解决的工程款。我省人社等多部门今年出台意见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比如进入工地的农民工全部实名制,签订书面合同,按月编制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工资单列,直接由施工企业发到农民工个人卡中,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