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质监、食药三大部门联合走进政风热线
2017年03月09日


[主持人] 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上午好,这里是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和江苏新闻综合广播AM702同步为您直播的政风热线,我是王瑾,今天是厅局长上线时间,今天走进政风热线直播间的各位嘉宾,他们分别来自于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先给大家介绍的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杨局长您好,和全省听众打个招呼。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今天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交流,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问题。
[主持人]继续给大家介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张局长您好,和全省听众打个招呼。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就有关质量监督的民生问题和大家解答。
[主持人]继续给大家介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路宏,樊局长您好,和全省听众打个招呼。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路宏]主持人好非常高兴今天走进政风热线,回答听众的有关问题,关于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方面的问题,谢谢大家。
[主持人]好的,谢谢,继续给大家介绍今天走进政风热线的各位嘉宾,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处长祁宁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处副处长张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处处长于坚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副处长徐勤。非常欢迎各位共同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
[主持人]全省各位听众,如果说您在消费维权、工商注册、产品质量、民生计量、特种设备的安全,以及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这些方面有政策需要咨询,有问题需要投诉,尤其是要反映这三家工作人员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问题,此刻可以现场互动。互动方式第一种,我们现场热线为大家开通025—84652577,第二种方式全天的新闻热线205-84658888,也可以通过937政风热线的微信平台和我们互动。另外我们今天政风热线节目此刻正在通过荔枝新闻和大蓝鲸两个客户端进行图文直播,非常欢迎大家的互动参与。此刻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中国江苏网的媒体同行也都在,欢迎各位。
[主持人]此刻直面全省听众的问题,今天第一位听众是南京的陈女士。
[听众]您好,现在的生活中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天天都会发生,我本人是一名网络诈骗的受害者。
[主持人]具体什么事情?
[听众]我简单陈述一下我的受骗经历,让更多的人认识。去年的2016年12月2号,我在淘宝看到一个店铺卖纯金饰品,非常好看,然后我和店家交流就叫我加微信,然后一步一步就落入了骗子的圈套,后来我转给骗子的四千八百七十元,饰品佩戴不到两个月就严重褪色,就到江苏省质量监测站去检测,是铜合金,不是18K纯金,然后联系了卖家,电话不接,然后微信把我拉黑了,我联系淘宝说店铺已经封掉了,让我向警察报案,相关的交易数据向警方提供,后来我向建邺区滨江派出所报案了。
[主持人]在淘宝买东西质量有问题,事发之后你发现维权是非常困难的,对吧?
[听众]对,非常困难。
[主持人]请杨局长回答一下,今年的315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请消保分局朱昌兵局长。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陈女士你好,您刚才反映的问题在目前的网络消费当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在这块按照目前的监管发现问题,如果投诉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者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如果涉及到举报应该向平台所在地,要及时维权,同时你刚才提到的情况,我也不是太了解,就是说淘宝本身支付不是直接付款的,而是第三方支付,所以要有防范意识。
[听众]我发现的时候已经向淘宝反映了。
[主持人]这位听众他发现问题就是在七天之后,对吗?
[听众]对。
[主持人]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平台对于淘宝也好,或者说其他的电子商城也好,对这些商户的管理,如果说这种情况,除了把店铺给封了,比如说平台会不会收一定的保证金?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阿里巴巴他们是有现行赔付制度的,他签订了一些赔偿基金,一个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第二个是进一步跟淘宝交涉。
[主持人]我们消保可以帮消费者维权吗?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我们也可以,第二个也可以向平台所在地投诉,他们掌握的情况更清楚。
[主持人]这位听众好吗?
[听众]因为我希望能够得到帮助,我个人的力量太有限了,而且我的证据都齐全了,现在不知道找哪些部门。
[主持人]刚才朱局长说的先行赔付更好一点。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我建议你向杭州阿里巴巴淘宝所在地投诉。
[听众]我打断一下,后来他查了以后,他把他帐号封掉以后,他们已经把所有的押金全部抽走了。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你维权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起诉,我觉得也可以起诉淘宝。
[主持人]这位听众肯定觉得这个成本太高了。
[听众]对,时间也耗的太长了。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主要就是这几种办法,通过你这个事情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常消费当中要加强防范意识,从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消费者也要加强防范意识。
[主持人]刚才朱局长是比较全面的告诉大家,在网络购物维权过程当中出现问题应该怎么办,这里面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做出选择,当然消费者更希望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我记得好像有一个叫长三角的互动平台,在网购过程当中,能不能够更加发挥行政监管的力量和作用,来帮助消费者维权?这是我们这位听众所需要的对吗?
[听众]对,是的。
[主持人]这样朱局长能不能把这位听众的电话提供给工商,我们也能够提供相关的指导。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可以,我们会想办法和浙江的工商部门联系。
[主持人]这个问题现场沟通到这儿,我们面对第二位听众南京的孙先生。
[主持人]你好,是这样子的,最近这段时间我看各大电台和媒体都报了关于南京市水悦秦淮小区电梯的事故,因为我也住在这个小区,我切实体会到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很混乱,电梯困人事情就差出人命了,我想监管部门还是要治理一下这个事情吧。
[主持人]好,这个问题我相信质监部门也是会有所了解,我们对电梯有没有展开检测呢?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这位听众你好,我想首先把电梯的大概情况介绍一下,电梯是一个交通工具,就跟汽车一样,它既然是交通工具,它也会发生交通工具,电梯也要进行保养,所以电梯要有维保单位,电梯会有很多的问题,电梯在使用当中的维护保养问题,包括电梯使用不当的问题,我看过一些比较过分的小区,一百多户人家配备了一部电梯,这样电梯很容易发生事故。
[主持人]张局长我补充一下,场外的工作人员给我们提供的信息,这位听众反映的小区一年困人81次,作为质监部门有没有了解过情况?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这个情况我还不是具体了解,针对这个电梯困人事故,包括电梯伤亡事故,我们现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说我们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星级评定,你可以看一看你那个电梯里面一定有个检验标志,最低的是没有星,星级越高维保质量越好,让我们的物业管理部门能够针对型的选择一些比较好的。
[主持人]刚才听了张局长的介绍,大家对电梯有了更直观的认知,这位听众您所说的水悦秦淮小区电梯维保单位有没有星级资质?
[听众]出面的维保单位是不具备资质,他是挂靠在一家上级单位,出了事故以后,物业也会来维修,但是没有用,是一个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来维保。第二这次维修,维修过去,没有给我们一个公示维修方案,并且我有一个问题想了解,我也是据电梯维修人员的口述告诉我的,这一批电梯更换的设备器材是由物业公司采购,他们维修人员只进行更换设备器材。
[主持人]在这儿想请教一下张局长,这位听众说了这个电梯的维保单位,没有资质的维保单位,怎么能够对电梯进行维保吗?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这个情况我不了解,但是我认为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所有的维保单位一定是有资质的,可能这位听众不太了解,如果真的发生这种情况,我们一定会通知南京市质监部门查处,他讲的说没有资质,我不了解,我认为基本不可能,到现在为止全省没有发生过这样的问题。
[主持人]这位听众是不是自己没有搞清楚?
[听众]不会。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如果真的没有资质的维保单位来维保的话,这是大案子了。
[听众]没有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证据。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这是国家的法律规定必须要有资质。
[主持人]我也是充满了疑问,如果说有没有资质…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我们有的电梯是没人管,没有维保单位去维保,这个问题是有的,但只要维保就一定有维保资质的。
[听众]张局长,这是挂靠在上级单位,他是用具备资质的单位来出这个证书,但是真正来维保的公司不是这个证上的公司。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这个正常的公司他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挂靠的话,挂靠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张局长,在现实当中会有挂靠的问题吗?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挂靠是有的,但是要由挂靠单位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您这个电梯困人有多长时间了?
[听众]好几年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你这个电梯第一是什么品牌的,第二使用了多少年限?
[听众]电梯品牌我不太清楚,电梯使用年限大概六七年的时间。
[主持人]这位听众,今天对于首先维保单位是否有资质,我觉得要打一个问号,这个问题能不能在节目之后,我们来看看这家电梯的维保单位,不管它是挂靠也好,还是什么样的状况,首先这个维保单位一定是有资质的,第一有没有我们打个问号,第二如果说这家维保单位是有资质的,没有问题,电梯它的运行又在安全的时间之内,那为什么这个电梯如此频繁的出现这种困人的事故?我觉得特别值得我们来重点关注,好不好这位听众?
[听众]可以。
[主持人]现场沟通到这儿,好,我们来面对第三位听众,南京的郭先生。
[听众]主持人好,三位领导好,我先讲关于食药的问题,我在85度C洪武路店,我买了两罐饼干,在吃完第一罐之后,吃第二罐的时候,发现口感特别腻,没有标注脂肪酸的含量,我拨打了12331反映,到今天为止没有任何答复,我就觉得让我们消费者非常困惑和遗憾。
[主持人]这位听众一个一个说,你主要反映它的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然后跟食药反映一直没有结果?
[听众]对。
[主持人]我们请樊局长判断一下这个食品标识有没有问题?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路宏]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标注,这是食品安全法上面规定的,有些东西现在国家有些规定,同一类的添加剂,或者同一类的原料可以不分门别类的进行标记,像他这种情况下,反式脂肪酸和人造油,这个我不太清楚,这个是不是可以统一标注,但是我觉得你刚才提到的投诉的问题,既然已经投诉到当地食药监部门,应该及时给你答复。
[主持人]郭先生,他们什么态度呢?
[听众]就是记录了一下,让我保持电话畅通,然后就没有回复了,我是去年9月27号反映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路宏]这个问题我们回去可以让市一级的监管部门,再去了解一下。
[主持人]这位听众反映过之后没有任何回复对吗?
[听众]对。
[主持人]樊局长,按照我们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能,在接到百姓的投诉之后,应该多久进行回复?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路宏]应该尽快回复,因为不是特别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是特别难以解释的,应该尽快给,当然我觉得现在的情况可能方方面面吧,基层的有些情况也有些难度,但是这么长时间,从去年到现在,我们会把问题记下来带回去,督促相关部门尽快给你答复,可以吗?
[听众]好。
[主持人]樊局长,希望这个事情能够得到重视,为什么这么久没有答复,按照工作流程,应该多久有答复,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我们希望能够有一个明确的态度,看看工作作风上面有没有问题,好吗?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路宏]好的。
[主持人]这位听众继续。
[听众]我本身号码是移动的号码,在当时学校给我们开了一个校信通,后来改了一个免费版,我发现这个业务被无故关闭了,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我10月7号通过市长信箱反映了,要求将移动公司归属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检查,但是没有得到回复。
[主持人]应该向移动公司反映?
[听众]我当时向10086反映了,他说小孩毕业了就会关掉。
[主持人]如果说关闭你的是移动公司的行为,并不是工商部门的行为,我的理解。
[听众]因为移动公司以前不是有承诺,在用户没有停止相关业务的情况下,是不能停掉的。
[主持人]请工商来回应一下这个事情。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他反映这个问题,是不是他们之间有这方面的约定,就是原来是采取什么模式,现在采取什么,要经过用户同意才能关闭,这个要看他们当时的约定,当时他们有约定,但是没有按照当时的约定,也没经他同意,就把这个关闭了,所以我们要再做详细的了解,而且他已经向市长信箱反映了,你现在能了解市长信箱是不是转到基层的工商部门了?
[听众]转过去了。
[主持人]转过去之后工商部门有回应吗?
[听众]没有回应,工商部门一开始是找到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来就没有结果,12月7号又通过市长信箱反映,他们最后在平台上答复说建议报警。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我们把你这个情况记下来,节目完了以后再详细了解一下。
[主持人]杨局长,这位听众有关于跟移动公司在套餐被取消过程当中发生了质疑,向工商部门反映,工商部门在这种问题的处理过程当中给出的答复是报警,这个是不能接受的,我们要核实一下听众反映的情况是不是属实,如果属实的话,看看回复的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回复,如果回复是属实的,您觉得合适吗?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这个不合适,这个和报警没有什么关系,我听下来应该是和移动公司有合同关系,要详细了解他们当时做这个套餐的时候是怎么约定的。
[主持人]微信网友说刚才听到了信箱里的回复,工作人员让去报警,这就是神回复,大家更多是对这种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的不满意,不认可。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谢谢这位听众,节目完了之后,我们详细查一下这个事情。
[主持人]因为时间关系,我们现场沟通到这儿,对于这样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也请工商部门的领导去核实,这种态度、作风核实之后,我们也希望能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主持人]好,我们继续面对今天第四位听众,淮安的王先生。
[听众]王老师你好,我在3月5号的时候,在京东商城就看到了奶粉,满398减60,我就在3月5号的时候领了40块钱优惠券,这个满398就可以用了,然后我就买了两罐,发现它并没有享受到满398减60,我问客服就说还有一个满199减10块钱,两个活动加起来才是满398减60的活动,对这样的答复我不认可,因为在使用的消费者认为满398减60,直接满这个金额就会减,而不是两个活动并在一起。
[主持人]你在网络购物过程当中,其实这只是商家的促销手段,这也是平等的,你可以选择参加活动,也可以不选择,但是有一点商家应该给予客户最基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你有没有把这些关键的信息点明确?活动的细则有没有约定好?
[听众]他们页面上没有提醒,直接说满398减60。
[主持人]你点开之后可以看到吗?
[听众]点开之后只有16款商品。
[主持人]你下款的时候能看到吗?
[听众]没有这样的提示。
[主持人]请杨局长判断一下,如果您作为消费者去京东买这样的东西,有没有侵犯商品的知情权?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一般讲商家做出了承诺,承诺是很清晰,消费者一看能明白是什么意思,如果说在双方对你这个承诺产生歧异了,有多种理解,按照一般原理是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理解的解释。
[听众]我买了两罐,平均的价格是328一罐,如果我单买可以用优惠券,也可以享受199减10块,我买两罐的价格比买一罐的价格还要贵。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来看,商家对他这个活动的有些细节并没有说的很清楚,形成了双方理解的不一致,所以我觉得这是一种消费者和商家的纠纷,如果需要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做一些调解工作,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向我们反映过这个事?
[听众]我反馈给京东,京东给我们的答复说可能设置错了。
[主持人]杨局长,如果京东都承认是设置错了,就不是纠纷,就是商家在促销过程当中,这个促销手段没有做到公平和公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这位听众,我觉得你这个问题可能要弄清楚,因为京东是在北京,经营者是在什么地方你要把这个弄清楚,如果是在北京,应该向北京的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如果经营者所在地在江苏,这个事情我们会跟踪,如果不在江苏,要按照管辖权。
[听众]经营者在湖南。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你要向湖南的部门反映,因为我们没有管辖权。
[主持人]首先京东是北京,那么他具体商铺的经营者是在湖南,您刚才说了,我们如果说消费者在京东购物出现这种情况,他其实可以向湖南的工商部门反映对吗?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如果你是投诉,就向平台所在地或者向经营所在地,如果举报就是平台所在地,首先弄清是哪个地方的管辖。
[听众]我想问一下像这种商家属于什么行为呢?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根据你讲的细节,我一时难以判断,我的想法一个你可以向平台反映,第二个京东和阿里巴巴的管理还是比较好的,就按照管辖权向有关的工商部门反映。
[听众]因为我跟北京反映了,他也是反馈给京东。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如果在江苏范围之内,您对我们工作上处理不满意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渠道来检举,都没有问题的。
[主持人]我们看很多朋友听了这个节目留言,大家对于这个法律手段都是最后一步了,很多朋友觉得我买了个奶粉再去通过诉讼途径,都不太愿意,在这儿想特别请教一下,现在网络购物大家都会有感受,您刚才也讲了首先要看平台在哪里,商家在哪里,如果出现问题之后,作为江苏的消费者如果在网络购物当中出现问题,比如说像这种平台,包括商家都不在江苏,那么我们作为江苏消费者,我们江苏省工商能够给消费者提供哪些帮助和指导呢?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局长朱昌兵]我们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咨询和帮助,如果平台不在江苏、经营者不在江苏,我们没有办法,网络购物很方便,但维权的确不是很方便,第一个要加强防范,第二个要及时维权,还要留好证据,现在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到位,像电子商务法还在征求意见,等电子商务法出台以后,这一块会有很大的改观,现在从行政机关的把握还有一些法律上的问题。
[主持人]好,这位听众听到没有?
[听众]好的。
[主持人]好,这个问题现场先说到这儿,我们来继续面对今天第五位听众,这位听众你好。
[听众]你好,我想反映的就是镇江市场。
[主持人]什么市场?
[听众]液化气市场。
[主持人]具体什么情况?
[听众]我们发现饭店用的大部分钢瓶都是过期的,到2015年他们就到期了,还在用。
[主持人]这位听众你主要是反映钢瓶,是哪里用的钢瓶?
[听众]家里用的液化气钢瓶。
[主持人]你刚才说都是过期的,那这些过期钢瓶你是在哪儿发现的?
[听众]在饭店。
[主持人]很多吗?
[听众]很多,大部分都是。
[主持人]这个情况您了解之后有没有向当地的质监反映过?
[听众]还没有反映,刚好前段时间在外面小饭店吃饭看到的。
[主持人]我们有请质监张局长。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钢瓶的话,我们质监主要管理的是充装过程,充装站要有资质,充装的钢瓶必须是有效期内,而过期的钢瓶是从不正规渠道流通来的,这个东西的管辖权在建设主管部门,我们现在钢瓶都有二维码,没有二维码就有一维码,如果没有就是非法流通的,只要在市场流通当中发现了,向燃气办举报查处。
[主持人]在这一块质监的职能在哪儿?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前]是指充装的过程,希望大家到正规的充装站去,像南京这一块做的就比较好,镇江的情况我不太了解,这一个个都是定时炸弹,你提供的信息非常重要。
[主持人]好,这位听众这个问题我们会向住建部门反映。
[听众]好,谢谢。
[主持人]我们来看看很多微信朋友的互动,微信网友提出一个问题,现在网络订餐,很多白领中午的时候都会选择网络订餐,国家食品药物监督总局就发出了管理办法,强调说明提供网络订餐服务的就必须有实体店经营服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路宏]我们江苏省肯定按照总局的要求进行落实,这里面有几项落实,因为这个办法还没有正式发布,先谈一点个人想法,第一就是落实第三方平台,就是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一个方面要加大对入网的餐饮单位的管理,我们要加强对他的许可证这方面的审查,凡是进入第三方平台的餐饮单位必须具有资质,具有有食品经营的许可证,要加大这方面的管理力度,同时对它的有关要求,包括实体店,它所具有的材料要在网上公示,第三方平台要提供相应的位置,公示它的相关证照,以及加工人员健康有关方面的情况,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落实主体责任还需要第三方平台对他日常的加工管理过程进行管理,就是餐饮单位进来以后,日常管理中要经常去巡查相应的供餐单位,包括清洗餐具和运输过程进行管理,也就是说第三方平台有这方面的责任。第三个就是对一些投诉举报,有一些老百姓不满意的,特别是可能有一些在各方面存在问题的,要加大你们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责任,不能说老百姓投诉了,你就听之任之,甚至有一些条件很差的,你也不采取相应措施,否则这个是没有尽到第三方主体责任。第二个方面作为我们监管部门肯定落实总局即将发布的网络订餐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还有很多的举措,包括我们加大对第三方平台的约谈,包括我们要跟他日常的监管,特别是基层日常监管,方方面面,都必须提醒各个地方的监管部门。
[主持人]谢谢樊局长,今天最后一个节目,也是反映比较强烈的,他申请成立一家股东只有他本人的独资公司,这时候工商就告诉他了他的身份信息在江西被盗用,成为一家贸易公司的法人,后来我们发现因为身份证被冒用导致,包括有债务,包括不是我的公司,我还成了别人的法人,这种情况下,我们发现工商在审查过程当中,它是一个形式审查,没有实地审查,这种情况我们如何去监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这个问题确实是当前工商注册登记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目前我们发现虚假注册、身份证被盗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个是丢失的身份证被人家盗用了,挂失的身份证。
[主持人]时间关系原因就不分析了,就说一下工商部门如何加强监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我们现在准备采取到场签字,因为我们是形式审查,有的工商局提出来到场签字,还一个方法我们准备上视频系统,还有一个通过全程电子化进行电子身份认证,就这三个方法。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三家部门联合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

(上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副局长  张 前  上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  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樊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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