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鑑走进政风热线
2016年12月15日

[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上午好,这里是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和江苏新闻综合广播AM702同步为大家直播的政风热线,我是王瑾,今天是厅局长上线时间,今天走进政风热线直播间的各位嘉宾,他们都来自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首先给大家介绍的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鑑,张厅长你好,和全省听众打个招呼。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各位听众大家好,很高兴来到直播间和大家作交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与城乡居民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一直是政府关注、社会关注、百姓关注的热点领域,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又快又好的发展,既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也关系到居民生活品质提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政风热线给了我们听取建议和批评的好机会,欢迎大家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主持人]好的,继续给大家介绍今天走进政风热线的各位嘉宾,他们分别是省住建厅规划处处长施嘉泓,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范信芳,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汪享生,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孟祥君,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何伶俊,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总工办主任唐祖萍。非常欢迎各位共同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
[主持人]全省各位听众,如果说您在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有政策需要咨询,或者有意见要投诉,你要监督全省住建系统工作人员的作风问题,此刻可以现场和我们互动。我们为各位开通节目直播热线025—84652577,也非常欢迎各位通过微信平台互动,如果说在今天9点到10点的直播时段,您发现电话很难打进,还可以通过微信平台互动,您可以在手机的微信公共帐号当中搜索937政风热线,加关注就可以反映问题,我也要提醒各位,如果说您在微信平台上反映问题,一定要非常准确的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今天在节目现场,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中国江苏网的媒体同行也都在辛勤工作,欢迎各位。
[主持人]好,张厅长,我们此刻抓紧时间直面全省听众的问题,年关将至,民工讨薪这一话题又成为民众关心的热点,今日我们政风热线接到淮安民工打来的电话,他们的工资迟迟不发,我们来关注江苏台记者的报道。
[主持人]好,张厅长,我们听了记者的报道,105位工友承接了连云港的工程,这里面存在着层层转包的行为,我们想问一下这种层层转包是否符合现在施工的规范?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层层转包肯定是不符合现行的规范。
[主持人]不符合的,这里面就有违规的问题。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层层转包是不可以的,具体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还要具体问题具体调查。
[主持人]我们发现这家公司有两百条失信记录,大家会把这样的公司叫老赖,像这样的建筑公司有这么多的失信记录,最高法公示的记录在2012年就有了,这样建筑工程的表现还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项目的施工呢?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他这个事项还是有点比较复杂,具体情况请监管处处长范信芳回答这个问题。
[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范信芳]对于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我们多个部门有一个联合的惩戒机制,如果他有严重的失信行为,被法院认定的,像这种情况进入监管系统,我们是限制他参加招投标的,但如果说他是承接的不需要招投标的,不需要办理招投标程序的,像这样一些工程,如果说没有被行政处罚吊销资质证书的话,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
[主持人]除非他参加了招投标。
[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范信芳]主要是政府性工程才会有招投标,对这个问题我们会跟踪,向连云港当地来了解这家企业的情况,对于确确实实应当处罚而没有处罚的,我们一定责令相关主管部门来加大处罚力度。
[主持人]好,其实问题说到这儿,我们最关心的还是这105位工友他们的工资如何能够在过年之前拿到?
[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范信芳]这个我们也会与连云港当地联系,按照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清偿的基本原则,这个是属地管理,我们会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系,督促他们尽快调查处理这个事情。
[主持人]好,这个问题我们先请节目之后,住建部门能作进一步调查和了解,也希望这105工友能在过年之前拿到自己的辛苦钱。农民工保证金制度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按照我省的规定,建筑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该接受住建、人社、工会等多部门的监督,但涟水却出现了农民工保证金冒领的行为,我们来看一下记者的报道。
[主持人]好,张厅长,我们听了报道,支取一种是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措施来支取,另外一种是建筑公司也可以去申请,你判断一下这两家公司申请农民工工资,包括住建部门在具体发放过程当中,流程上是否规范?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像这样一个情况,我们目前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节目以后我们会派人到现场去了解情况,如果确实是被骗了,还是希望公安部门能够介入,及早破案。
[主持人]我们回到记者报道当中所体现的这两家建筑公司交了申请,又伪造了公章,当地就把相关的农民工工资款给了他们,在这个流程过程当中有没有漏洞?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这个问题还是请范处长来回答。
[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范信芳]刚才我也认真听了报道,从总体来讲,我们主管部门在处理这个事情,也是按照一定的程序来的,但是这个程序里面是不是有漏洞,还是要我们进一步来了解,比如说是不是除了主管部门对他审核以外,相关的部门是不是也要审核。
[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范信芳]但是客观上面的话,从我们现在行政机关的办公条件来讲,对于在办理过程当中,有人冒领,用假章的情况,我们现在还不具备直接用肉眼来判断,特别是像有些伪造的比较真的,水平比较高的,像这种情况也很难直接判断出来真伪,我想这个首先作为刑事案件希望公安部门进行处理,作为我们来讲,我们也会督促当地主管部门,怎么进一步完善,尽可能的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主持人]的确,像这种如果被冒领,我相信无论是职能部门,还是农民工大家都不希望看到这样一种现状,我们刚才说了建筑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该接受住建、人社、工会多个部门的监督,如果出现了这个事情谁应该承担责任?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现在农民工工资已经有一套相对来说比较完善的制度,包括今天节目里面反映的问题,就是一种新的情况,我们会根据在实际运行当中出现的新的情况,来不断地提出应对的一些措施,不断地来完善措施,来保证农民工工资制度的完善执行,因为对于农民工来说,这是一个辛苦钱,对于农民工兄弟来说,这个钱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于住建厅来说,我们也是高度关注这件事情,所以对于农民工工资反映的问题,节目以后我们也会非常认真地来进行跟踪和处理。
[主持人]好的,我们在省住建厅上线十个工作日之后,会来关注今天农民工工资相关问题的处理。好,此刻来直面现场听众的问题,今天第一位现场听众,连云港的李先生。
[听众]王老师你好,张厅长你好,我是连云港灌云县这边的业主,该小区6月份通知我们交房,我们去该小区看了,里面的绿化、水电配套设施都没有弄好,我当时就去县里面住建局去咨询了,得到的答复该小区的消防、竣工验收都没有经过验收就交房了,我把问题交给了住建局,住建局给我的书面答复是约谈该项目负责人,等该项目符合交房条件再进行交房,到目前为止水电这一块都用的是临时的,电都是从二期工地上面临时接过来的,电表也没有。
[主持人]这个事情已经向住建部门反映了是吗?
[听众]对,我们去拿房的时候,这个小区很奇怪,一期是8栋房子,每家每户都应该多出来1个平方,几百户要多几百平方,他要我们交差价才给我们钥匙。
[主持人]张厅长,这个问题。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这位听众你好,作为老百姓来说,买房子也是很大的事情,对于你来说,到了交房的时间看到这个房子还没有好,不能住进去,我想心情肯定是不愉快的,对于具体的问题,包括你讲的增加一个平方面积的房子怎么处置,其实我们在房地产管理规定当中,都有明文规定,现在我让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回答你这个问题。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李先生你好,首先一个从国家取消住房的综合验收之后,对于开发商进行单体竣工,竣工之后交付,实际上本身也有后续的要求,在2014年的时候,我们住建厅专门下发过加强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也明确了住房交付有相应的条件,刚才您所说到的这些情况,应该说实际上是不符合相应的要求,当然在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2014年版的合同,实际上已经对于交付有更加明确的要求,所以目前这个项目的开发商,确实存在着交付上的问题。
[听众]因为交付半年了,小区里面电表都没有,用的电都是从二期工地上接过来的,而且不安全,说停电就停电。
[主持人]你小区取消了综合验收,单体验收还是在的,这个事情你给当地的住建部门反映,他们最终什么态度?
[听众]他就给我书面回复,就是约谈该项目负责人。
[主持人]张厅长,你判断一下,当地住建部门对于这个事情的处理有没有问题?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觉得处理上面肯定还是有不到位的地方,但是对于这样一个项目,具体在哪些方面出了问题,我觉得可能还是要到现场去详细了解,才能够判断它的电为什么没有到位,它的水为什么没有到位。
[主持人]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临时电、临时水,给业主们使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很显然不具备交房条件,这种情况之下,住建部门对于这样的开发商,按照工作的职能是否可以进行相关的处罚和监管?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应该加强监管。
[主持人]对于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进行处罚?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这种情况下,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进行处罚,但是主管部门有责任监督他尽快取得交付验收。
[主持人]分体验收能否保证买房人的权益呢?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如果各项单体都完成验收,就可以保证买房人的权益。
[主持人]如果说没有完成单体验收就交付,应该有更严厉处罚的举措。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这个项目我们会到现场具体了解,也督促连云港当地督促开发企业完成交付条件。
[主持人]第二个问题是多出面积的疑问是吗?
[听众]对。
[主持人]所有业主要补齐补差的面积,给大家介绍一下。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老百姓在购房的时候,面积有预测跟实测两个,在实测的过程当中,实际上相应的有3%的误差率,所以有可能通过实际测绘。
[主持人]3%以内业主要买单,超过3%是开发商的责任。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对。
[主持人]这位听众判断一下好不好?
[听众]行,基本上95%的住户每家都是多的,而且多的面积都是多在公摊的面积上。
[主持人]就按照李处长介绍的,每家每户3%来考量开发商的问题。
[听众]好。
[主持人]这个问题就沟通到这儿,我们来面对今天第二位听众,宿迁的李先生,李先生你好。
[听众]你好,张厅长,我是江苏宿迁泗阳的听众,给你反映一个让我们几十家住户都很烦心的事,我们买了一个开发商的小区,一共有三十多处门面房,有二十多处让开发商一房多卖,大部分房子都抵押给个人和银行手里面,我们交了钱以后都没有拿到房。
[主持人]这个一房多卖是什么意思呢?
[听众]开发商先跟我们签了合同,然后又把房子办到他自己名下、亲戚名下,还有公司会计和工作人员的名下,拿着房子抵押做贷款,现在贷款又不还,导致我们二十几户都没有办法办房产证。
[主持人]这个一房多卖的情况有多久了?
[听众]有四五年了,我们也向房管部门反映了,他们也知道这个事,但不到现场核实,并且这个开发商也不是一种状况,另外又开一个楼盘,也是一房多卖,我不知道房产部门对这个房产公司为什么这样弄。
[主持人]这位听众的问题就是开发商违规一房多卖,而且不止一户。
[听众]一百多户。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你跟他签的是正规合同吗?
[听众]正规合同,大概也有二三十户在起诉,起诉还要交很多的起诉费,很多人都没办法弄。
[主持人]张厅长,从监管的角度,你看我们这位听众目前的情况应该怎么去面对?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如果他反映的情况真是这样的话,这个问题一个是量比较大,情况也比较严重,对老百姓造成的后果确实也是蛮严重的,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房产部门监管上也有不到的地方,而且不是一个楼盘,已经是两个楼盘,也跟当地房产部门反映过,反映过以后也没有结果,所以说明当地房地产销售监管上面,都存在着缺失的情况,这样的问题后面要非常认真来处置。怎么处置法,我还是想请房产处的李处长来跟这位听众交流。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李先生,刚才听了您反映的情况,应该说这家企业确实是明显违规,今年从全国来说,也是在对开发企业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也正在专项治理,我们江苏省厅今年也是专项治理的重要年份,所以你反映的这一房多卖问题,也是我们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所以我想在这个节目之后,我们一定会把这个事情作为重点关注,对这个企业及时督办,目前这个企业肯定是要进行处罚,因为他是明显违规。
[主持人]好吗?这位听众。
[听众]督促政府能帮我们处理这个事,因为找开发商也没有用处,政府出面就好了。
[主持人]这位听众的心情我特别能够理解,在这儿想请教一下,有关于一房两卖,就是我们如何在房地产销售过程当中,避免开发商这种违规的行为?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应该说目前各个地方采用的交易合同的网签制度,这项制度实施之后,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房多卖的情况。
[主持人]网签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各个地方不平衡。
[主持人]南京呢?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南京相对比较早,南京在2010年、2011年就有了。
[主持人]如果说我们在商品房买卖,包括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如果你是新房买卖,这个网签是开发商来完成的,尤其是二手房交易过程当中,更会容易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这个网签行为谁去承担?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我们正在推进二手房交易中的核验制度,这个制度是这两年才提出来,我们对下一步中介机构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首先进行核验,要提供真房源、真信息。我对网签的理解,相当于是在南京的房产部门做了一个备案,是这样的一个概念吗?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对,就是合同备案。
[主持人]有了这个备案之后就不能进行再次交易,有效避免一房两卖的情形对吗?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对。
[主持人]所以提醒大家网签的环节是必不可少的,我们面对今天的第三位听众,无锡的许先生。
[听众]你好,我现在反映的问题是我们是无锡市银湖区,原来有一个物业叫金阳物业,他的合同到期了,但他又委托给了温馨物业,他强制给我们服务,我们想换物业,但温馨物业不肯把物业转接过去。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物业的选举应该是由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的,原来的物业公司,把你们的物业业务包给了另外一家,但又不是你们自己选择的那一家,我觉得这个问题我们还是想请主管的处长李处长你来回答。
[主持人]李强处长。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好的,许先生,作为金阳物业转包给温馨物业,他的转包行为也是违规的行为,因为你们作为前期物业,也是开发企业在购房的时候应该是明示的,所以转包行为是违规的。第二个你们已经有了业委会了,有了业委会就有业主自主选择新的物业,而目前温馨物业又不愿意离开,作为温馨物业是必须要离开,这是肯定的,但是在交接的过程当中,我想你们跟当地的街道、主管部门还要进一步去反映,我们跟无锡市当地的物业主管部门进行督办。
[听众]我们给他们反映过,反映过了之后,区房管局也开了物业整改通知书,到现在也没有结果。
[主持人]我们这位听众的问题,其实我觉得有一定的普遍性,为什么呢?就是业主和物业之间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前不久我记得我们节目也有一个报道,苏州一个名字叫做都市花园的小区,已经连续多年向业主发放一百多万元的公共收益,都由业委会和财政监督做的,每笔钱花的来龙去脉都会给业主进行公示,小区和小区之间是完全不同的,住建部门有一个物管科,我们要建立业主委员会,物管科就不是很支持,这一块住建部门的物管科如何在物业和业主这种管理和沟通之间,发挥你们的职能,你们的作用呢?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目前从江苏省物业条例来看,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叫物管科,物管科主要在政策的指导、监管这方面,从条例的规定,现在是实行中心下移的管理模式,成立业委会指导相应规则,是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来制定,具体成立业委会,还是中心下移到街道,在街道的参与下面,如何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让业委会发挥小区管理的职责,所以主管部门多数情况下是参与和协调。
[主持人]好,这样,这位听众您的这个问题节目之后作进一步了解。
[听众]行,希望早日进行解决。
[主持人]物业和业主之间能够很好的相处,都是每个人需要和谐的人居环境。我们继续关注听众反映的问题,这段时间有听众向政风热线反映,他们准备购买房产过程当中,有些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始推销,还要意向客户缴纳一定的诚意金,如果后面没有买的话可以退回诚意金,但在买房人要回这个诚意金的过程当中却非常艰难,我们来看记者的报道。 (报道)
[主持人]好,张厅长,今年住建厅在上半年处理了很多买房人反映诚意金要不回去的问题,像这位听众遇到的这种问题,在句容的碧桂园世纪城邦,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始销售,这种行为是否规范?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这个行为肯定是不规范的。
[主持人]判断他是违规的吗?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最起码是不规范的。
[主持人]这种情况下,住建有没有职能对他们进行处罚?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目前对诚意金这个部分没有明确规定怎么处罚,但诚意金必须要退还,这个没有什么异议。
[主持人]如果说这家房地产销售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之下,是不是就可以收一定的诚意金了呢?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其实取得了预售许可证之后,也不用通过诚意金的方式来进行预售。
[主持人]现在是取得预售之后可不可以收?如果收的话跟取得预售之前性质是不一样的?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性质不一样的,他收了以后还是转化为房屋销售款。
[主持人]张厅长刚才你说了他并不一定要收取诚意金,不管作为手段还是噱头,开发商都特别乐意去收诚意金,作为买房人和开发商两者相比较而言,开发商是处于相对会强势一点的地位,这个时候买房人就没有办法,因为我只有交了诚意金,最后才能够谈价格,才能够买到房子,在这种市场环境当中,如何保障买房人的权益和利益,住建部门如何更好的监管呢?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首先对于诚意金这样一个概念,首先跟我们合同法里面相关的定金也好,它是不一样,实际上开发商也会有意的去规避法定的名词,这样的话在后续处理的时候,就会不一样。对于购房人来说,因为房源紧张,他自己又想买到房子,其实如果说在买房以前,按照现行的售房规定,其实他应该要看有没有预售许可,没有预售许可,其实这个时候就不应该跟他发生约定行为。
[主持人]好,张厅长,您是给买房人提出了更多的,在买房过程当中的一些提醒,但是你看很多的微信网友说,张厅长,我听了记者的报道,我更应该觉得在这种市场环境当中,住建部门、主管部门更应该有所作为,不然的话,听了您的提醒,但最终开发商还是会比较强势。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我觉得对于主管部门来说,我们有这个责任,在发现新情况的时候,我们要去调整补充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我觉得这个也是我们应该努力的一个方向。
[主持人]在这儿也是希望如果说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之前就开始收诚意金,我们希望住建部门按照自己的法定职能严厉的查处。也希望如果大家交了诚意金,把诚意金退还的过程当中,也希望住建部门督促房产企业退还买房人的钱。我们来面对今天最后一位听众,南京的孙女士。
[听众]王老师你好,张厅长你好,今天我要反映的是世茂海峡城二期是9月30号交付,到11月底的时候突然出了一个通知,跟我们说要更改规划,把前面一块绿地更改为地下车库,想问一个问题,房子都已经交付了,他怎么能一是更改规划,二是车位配比不够的话是怎么交付的,三挖下面车库的话,怎么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因为他挖的距离离我们房子主体只有8米的距离。
[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鑑]关于你讲的更改规划的事情,他应该要例行相关的法律手续,第二要征求相关利益人的同意,这个问题请规划处处长施嘉泓回答你的问题。
[省住建厅规划处处长施嘉泓]孙女士你好,我想了解一下,你们当时在购买的时候,他会有现场公示,也会有规划方案的告知,当时在你们房子前面的绿地,是一块空地,还是没有确定用途?
[听众]当时跟我们讲是一个30米的绿化,当时说是绿地的。
[省住建厅规划处处长施嘉泓]这个问题碰到以后你们也会很困扰,你们有没有找到南京规划部门了解具体在这个小区规划许可的时候,这一块地的用途是什么?
[听众]当时规划部门就说这块地是开发商的规划用地,现在开发商还没有发通知到他那儿,但现在已经在我们这儿发通知了。
[省住建厅规划处处长施嘉泓]对于之前审定过的规划方案是具有约束效力的,对你们业主来说也是权利的一种保障,严格意义上来说,如果说你们购买了这个小区,原来的规划方案要执行下去,如果说有利于大家生活居住环境的改善,开发商提出来,或者业主提出来,需要进行更改的话,也要征得所有业主的同意,是这样的情况。
[听众]现在还有一个问题,他那个绿地是在3栋的前面,他现在征求的意见是征求小区所有的业主。
[主持人]时间关系,今天现场交流到这儿,你把你的问题向场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介绍,节目之后把这个问题转给住建部门,今天时间关系,大家的问题不能够一一接进直播室,请大家放心,所有有关住建的的问题都会转给住建厅。今天因为时间关系节目到这儿就结束了,非常感谢张厅长和来自住建厅的各位负责同志,谢谢大家。

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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