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上午好,这里是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和江苏新闻综合广播AM702同步为大家直播的政风热线,我是王瑾,今天是厅局长上线时间,今天走进政风热线直播间的各位嘉宾,他们都来自江苏省国税局、地税局,首先给大家介绍的是江苏省局长室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你好,和全省听众打个招呼。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各位听众好。
[主持人]好的,谢谢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陈茂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大家好。
[主持人]继续给大家介绍今天走进政风热线的各位嘉宾,他们分别是征管科技处处长邵峰、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副处长陈书龙、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朱健、纳税服务处处长曹筱三、所得税处副处长林晓岚、货物和劳务税处主任科员吴成刚,非常欢迎各位共同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
[主持人]全省各位听众,如果说您对我省税务有问题,有政策需要咨询,或者说有问题需要投诉,您要监督全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问题,欢迎各位此刻参与我们今天的政风热线直播,我们为各位开通节目直播热线025—84652577,也非常欢迎各位通过微信平台互动,如果说在今天9点到10点的直播时段,您发现电话很难打进,还可以通过微信平台互动,您可以在手机的微信公共帐号当中搜索937政风热线,加关注就可以反映问题,我也要提醒各位,如果说您在微信平台上反映问题,一定要非常准确的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今天在节目现场,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中国江苏网的媒体同行也都在辛勤工作,欢迎各位。
[主持人]今天是厅局长上线时间,今天是省国税和省地税联合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来面对第一位听众的问题。
[听众]你好,7月份在常州买了一个二手商铺型公寓,24号常州高新区地税交税的时候2万多,我有点异议,让他给我看明细,他说让我回去等,8月22号没给我电话,我就打电话过去问他,他说你交1.2万,我到那里去交的时候,又让我等政策,我又回家等,一直到29号就没人通知我,人家中介也催的急,让我搬进去,房东也没拿到钱,因为中介担保的。
[主持人]你买二手房交税是应该的,现在出什么问题?
[听众]第一次2万多,第二次1.2万多,真正交钱的时候变成1.6万。
[主持人]最终交了多少?
[听众]1.6万多。
[主持人]你现在主要的问题就是对于你买的商住房子交税到底交多少,你觉得有疑义,三次交的钱不一样,他们的工作人员有没有告诉你说,为什么三次给你三次不同的价格。
[听众]说算错了,1.2万是按照新政策交的,但是我交了1.6万,我就打电话给12366问有关税怎么交,也投诉他了,但是回复我,是他们工作收入失误,给通报批评。
[主持人]这个问题已经向当地税务部门投诉了,而且有反馈意见。
[听众]对,但是我不服。
[主持人]这个问题是地税的?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首先感谢这位听众,你的税收前后差异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比如价格变化,还是税务机关跟你讲税率的变化?
[听众]税收价格不一样,三次价格,回复我的人员说是错了,我说老百姓的钱好挣吗?
[主持人]你最后交的1.6万有没有错?
[听众]我不知道对还是错?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你交的什么税?哪几个税种。
[听众]增值税、城建税,两个前后是一样的,唯一不一样是个人所得税,我第一次是60多,第二次是没有,我最后一次交的又不一样。
[主持人]最后交的1.6万准确吗?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税收政策我们今年以来,因为5月份搞营改增以后,对社会有一个基本的告示,税收政策的平移,应该讲前后没有政策变化。
[主持人]为什么三次给了三次不同的计费标准?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我们要了解一下,他个人讲个人所得税,今年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没有什么变化。
[主持人]他反映的问题是每次去交都不一样,算了三次,我估计1.6万是对的,他已经投诉了,当地税务部门已经排查,在我们具体工作中,为什么会有这种差错?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这里面有两种可能,一个在政策宣传上,包括中介办理过程中沟通上有问题,这是一种可能。第二种可能我们税务人员一次性把税收政策交代清楚计算清楚,可能前后存在业务不熟或者各方面的服务不到位的地方,我们要进行核实确认,可能存在情况,真的有这种情况我们要反思。
[主持人]这位听众,从头到尾,由于三次给了三种标准,所以说他现在很迟疑,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希望地税部门一方面最后能够明确告诉他计算标准是什么,另外他在交易过程中谁给了他三次计算标准。
[主持人]来面对第二位观众南京的谢先生。
[听众]你好。我2年前开了一个小微企业,搞设计工作,当时在税务工作的时候,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买了一个开发票的机器,前几天接了一个电话,市场单位还是销售单位,意思说你要交钱,我说我已经交过钱,买过税控机,他说你以后升级都要交钱。现在中央提倡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小企业在新常态下本身就举步维艰,难以为继。你这个东西跟中央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负担有点相悖。
[主持人]交了多少钱?
[听众]第一次接到这样的电话,说以后每年都要交钱,而且可以作为税款抵扣,国家的税款被抵扣了,国家也有损失,于国于民都没有好处。
[主持人]这种抵扣方式是否合规?
[听众]不是,我觉得是什么东西?我买了税控机就不应该每年再去交什么费。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现在我们国家使用增值税发票,为了管控好发票就推广使用增值税新系统,按照我们国家目前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要求使用税控设备,使用税控设备和我们增值税发票的制度是配套措施,税控设备现在由服务商来提供,按照目前国家的规定是要收取费用的,同时也是允许在增值税计算过程中抵扣这个费用的。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这个做法未来我们相信也会有逐步的改进,但是目前制度安排就是这样的。至于服务商收费的过程中,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如果方便的话,给我们留下联系方式,我们进一步确认服务商向你收取的费用有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目前的制度安排,相信未来会逐步改善。
[听众]这点事我要提点意见,政策部门代表国家,我是纳税人行使纳税是我的义务,开发票搞经营是正常的,交税也是很正常的,但是多收一道费用,是纳税机关也好,是为企业服务的,而且年年缴费,我觉得这个本身来讲制度肯定是不合理的,为什么?
[主持人]这位听众是非常不认可的,他升级的费用到底是交给谁的?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服务商每年有运行维护费用,这个费用有标准的。在这方面需要关注的是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你支付价格是否合理,我们有监督的责任,按照有关国家规定来执行,这种制度安排不是江苏省做出来的一个决定,是国家在增值税管理方面做出的决定。
[主持人]比如纳税企业要税务软件升级费用,他首先收费的标准是经过国家层面有价值主管部门的标准,而且这样的收费标准不是针对江苏的企业,这是全国统一的。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对。
[听众]你说不是针对江苏是针对所有。
[主持人]你没有了解其他的省份不一样吗?
[听众]不是,不管是江苏省还是国家的也好,这种设置肯定是不合理的.
[主持人]其实一项制度的执行贯彻落实,我想大家可能有会不同的声音,对这块有异议,请国税部门记下来,进行广泛的了解,是否其他企业有同样的问题,是否可以帮你们向总局做沟通,我们现场沟通到这。
[主持人]我们来面对第三位听众,南京的夏师傅,你好。
[听众]我拿到5万劳动补偿金,但地税部门要扣税,经过鼓楼区法院判,后来经过中级法院判的,我到省地税局了解,张科长接待的,说不应该收税。
[主持人]你通过省地税了解到5万劳动补偿金不用扣税的,但是南京地税说这钱要扣税。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这个问题请朱健处长回答。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朱健]根据所得税相关政策,在一定金额之内是可以免税,一般是按照当地上年平均工资三倍之内免税,你咨询了我们相关的人员,说免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扣了一部分税,是有一个标准的。
[主持人]他这种情况是否要扣税?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朱健]因为他拿到5万,看他哪一年拿到的,如果是今年就要看2015年平均工资收入,3倍之内可以不征的,还有具体的计算方式,比如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一定的期限进行平均再计算,计算方法非常具体,相对来说也是有一点复杂的。
[主持人]我们这位听众听明白了没有?
[听众]南京市说一年收入2万。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朱健]上年平均工资要看统计部门的金额。
[听众]南京一年收入不止2万,现在他们强调我是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不同。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朱健]按照政策文件上面写的是解除,其实对解除并没有进一步的进行解释,我们要看你后面劳动关系是否成为存在,如果存在也可以是执行相关政策,而且我想这个节目南京税务部门也会听到,包括省局政策执行口径包括执行尺度,他们也会按照统一的规定来执行。
[听众]南京市是江苏省不一样。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朱健]哪个部门跟你接待的?12366吗?
[听众]没打电话,鼓楼区地税局我也去过了,南京市地税局也去过了,去过以后,张科长说他们会把资料给我们的,我到南京地税局还是要扣。
[主持人]你的问题政策性比较强,而且你刚才的描述一直都说南京地税和省地税给出的答复不太一样,刚才朱处长从政策层面给你进行了相关介绍,你把你具体信息提供给我们场外工作人员,我相信这个问题5万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劳动补偿金,最终税到底是否扣,会有明确的答案。
[听众]5万多可能扣1万多,张科长讲的很清楚。
[主持人]你现在对省地税的回答很清楚,但是对南京地税回答和省地税回答不一致。
[听众]现在已经扣了1.万多。
[主持人]这个问题我们先交流到这,节目之后,请朱处长帮我们看看是否扣的合理,关键是看执行的标准,为什么南京市地税和省地税答复不一样。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朱健]这个节目以后我们会进行跟踪了解并且调查一下解决你的问题。
[主持人]我们继续面对今天的听众,南通的钱师傅,你好。
[听众]你好,我买车,卖车的告诉我汽车购置税要取消了。
[货物和劳务税处主任科员吴成刚]你好,谢谢你的来电。情况是这样的,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1.6以下排量的汽车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在今年年底到期,你听到的消息说政策要取消,大概应该是指这么一回事。关于政策到期之后是否会延续,我们在等总局相关政策,谢谢。
[主持人]应该说政策结点要到了,但是接下来怎么办,要等待总局的通知。这位观众,关注的我们节目,我们有消息会第一时间跟全省观众交流。
[主持人]各位听众,这里是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和江苏新闻综合广播AM702同步为大家直播的政风热线,我是王瑾,今天是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走进政风热线,我们继续关注听众反应的问题。徐先生接到一个通知,溧阳职业技术学院从2014年11月份起给他开工资,需要他补交税款,但是他没有在这所学校没有工作过,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来听报道。
[主持人]这个问题是地税,我们在近期接到不只一位镇江市民反应他的身份信息被用,我们地税部门能否做到主动排查企业冒充他人信息的问题。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我们感觉到两处以上所得不仅是刚才这位听众提出来的开工资的问题,比如说领钱有系统自动记载,我们年度有一个提醒,提醒你向税务机关申报。我们每年年度结算以后,都有一个提示,或者对他一个初步的计算,认为你可能有两处以上所得。刚才听众反应的问题,我们在平时税收征管过程中也确实发现这个情况,有些单位为了财务开支系列支出,当然还有其他的可能一些初衷,就是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导致我们计算机系统识别上的一些误差。像溧阳这个案件比较典型,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讲提醒我们的当事人,应该说刚才这位先生也是一个受害者,像税务机关反应情况甚至举报,我们税务机关接到这种信息可以查证,尤其你系列支出冒用人家身份证行为,构成税收违法行为要件的,我们给予相应的处罚。实际上刚才广播里也讲到,税务机关已经对溧阳学校进行了处罚。我们想税务机关一方面来加强这方面跟企业的宣传。
[主持人]听了你的介绍,我们如果说看到一个人有两处工资发放,也不一定就判断这个企业一定就是有这种相关的违法行为,可以这么理解?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是这样的。
[主持人]如果说看到这个人有两处工资,我们给他发通知,是税单?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是提醒告知。
[主持人]如果我们作为当事人收到提醒告知,我没有,只有一处工资,那处没有给我发工资,这时候当事人可以向地税部门投诉?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可以说明情况,也可以投诉,我们一般采取计算机自动处理的方式,因为人手跟不上,计算机处理只能对计算机里的信息处理,通过发现一些问题要进行人工应对。
[主持人]作为当事人收到这样的一个提醒,向地税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按照地税部门的工作职能,地税部门会展开什么样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根据他提供的线索,我们对他所在的支付单位进行核实,常州溧阳技术学校明显存在盗用人家身份证系列开支,一方面自己税收上有一个严重违规的问题,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还有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应该讲可以通过税务机关调查机关核实以后消除他本人补税的问题。
[主持人]今天把这样的案例给大家进行剖析,我们收到了今年全省各地3位听众反应同样的问题,一方面提醒大家如果说收到地税部门的提醒,有异议的话可以主动向地税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情况说明,等待地税部门进行调查。
[主持人]我们继续面对今天的听众,江阴的朱先生,你好。
[听众]我们要开票,国税给我们一个定额,3万,不管你开不开票,3万税金一定要交。
[主持人]问题是什么?
[听众]这种有点不太合理,因为我们每个月营业额不一定保证这么多,我开不了这么多票也要按照这个票额扣税金,现在生意不好做,这些费用加起来有负担。
[主持人]这个问题国税。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这位听众你好,你现在是说可能对个体工商户交税有疑问,你认为你实际营业额可能达不到这个标准。
[听众]也不是达不到,有时候可以,也时候不可以。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因为我们税法上对财务帐务不是很健全,总体来讲税额核定也是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做的,有法定程序。我听出来你的意思是说,当前经济形势不太好,实际上你们的生意可能有阶段性达不到标准的时候,是否有这方面的意思。
[听众]是的,有时候多的话,比如我这个月可能开不了3万票,可能下个月到3万,就会交税,但是到不了也要交。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一般情况下核定的定额,如果你开票额超过核定的额,按照国家规定你应当自行申报纳税,在定额范围内,是否开的发票和核定的定额不存在一致性,不影响按照定额交税,有很多人不使用发票,只要定额确认了,还是要按照定额来交。
[主持人]他觉得他的定额高了?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我们核定的定额适用周期比较长,在这期间纳税人营业额有可能出现波动是可以理解的,这是一种制度安排,也希望你能够理解。如果确实在周期范围内,你的生产经营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是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反应,调整定额。
[主持人]我们现在沟通到这,继续面对今天的听众,苏州的蒋先生,你好。
[听众]你好,非常感谢这个节目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我想反应一个问题,我们非常多的朋友都遇到这个问题,因为开饭店的,税务部门没有人告知我们,大家都正常性纳税,没有发票就正常购买发票。前段时间营改增,要发票,但是查出来大家都或多或少发票丢失,对我们处理就是处罚。我感觉到如果税务机关跟我们告知,这个损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听众] 像这种情况,陈局长,怎么解释,谢谢。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你的问题是营改增之前发票缴销问题,营改增以后,原来的发票缴销问题。
[选择嘉宾]
[听众]是的。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请邵峰同志回答。
[征管科技处处长邵峰]大体的情况是这样的,营改增以后有关程序过程中发票缴销问题,按照规定是由国税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把你的情况记录下来,我们继续后面跟踪。
[听众]这个问题在当地税务机关反应过,他推托是省局文件给我们看,虽然不合理,但是他们按照文件处理,我找到地税局,说地方税务部门自由裁量权。罚款非常重,承担不了。我们去问的时候,说接受处罚只有80家,税务机关给我们什么处罚,我们肯定接受,不管是否承受的了,但是我们感觉到有点冤枉。
[征管科技处处长邵峰]我们具体情况事后和国税部门一起进行妥善的处理,实事求是了解情况,认真按照规定同时结合合理的原则来处理。
[听众]我们正常营业很多年,一直在纳税,我们当初不知道发票不能丢失。
[主持人]你不知道发票丢了要罚款,而且很多人不知道,因此被罚款,觉得很冤枉。
[听众]
[听众]有时候打报表忘记换,营改增以后才知道
[主持人]税务部门在日常过程中有没有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
[听众]没有,如果有宣传的话,我们就没有这么多家罚款,不是一两家,但是现在这么多家,我说句不客气的话是税务机关失职造成的。
[征管科技处处长邵峰]我们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都要公告,公告就意味着公民都要知道,这是行政机关有一个要求,加强宣传,但是宣传并不改变纳税义务人的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
[主持人]宣传是为了大家更好的履行责任和义务。
[征管科技处处长邵峰]但是国家法律法规应该公告,公民就应该知晓,知晓后必须遵循。
[主持人]我们今天这个话题说到这,不管怎么说,罚款你觉得冤枉,但是法律法规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也借这个机会请地税工作人员给我们宣传一下相关的政策。
[征管科技处处长邵峰]对于发票问题,我建议今后更多关心国税,因为营改增以后,地税普通发票管理权限转移到国税,要更多关注税务部门有关的管网,有关的信息。
[主持人]这个问题先沟通到这,继续面对今天的问题,有听众微信提问,南京陈女士说电子发票能否报销?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这个问题有请吴成刚。
[货物和劳务税处主任科员吴成刚]谢谢你的提问,什么是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或者收取以电子方式存储的一个收付款凭证,突破了以前传统纸质发票的概念,通过电子的千张实现电子发票的很多一些好处,就是唯一性,还有防篡改,从目前来讲关于电子发票的效率上应该说和纸质发票是一样的,财政部也有过相关的文件和确认了电子发票作为记帐凭证的合法性,我们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电子发票的合法性合规性也给予认可,所以我想大家不必担心电子发票从法律效率上和纸质发票是一样的。
[主持人]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货物和劳务税处主任科员吴成刚]可以。
[主持人]我们来看看下一位听众,南京李先生,你好。
[听众]你好,我目前了解到税务局在实施纳税人信用评价,信用评价对我们纳税人有什么样的影响。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信用评价是我们现代税收管理中一个做法,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组成部分,是很重要的一个参考。总体上来说,我们对纳税人信用评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评价体系,有标准。信用比较高的,会给纳税人很多的便利,通过纳税信用可以看到纳税人对税法遵从程度。我们对信用度比较高的人,一般情况下一段时间内不对他进行税收检查。还包括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像做增值税报税认证过程中,我们还为信用度高的人提供一些便捷的路径,这些都是对纳税人是很有利的。从另一方面来讲,现在我们国家税务总局也好,江苏省人民政府也好,在诚信纳税方面都有一系列的制度,对于失信纳税人我们现在也提出了非常严厉的惩戒措施,江苏有20多个部门,都联合对纳税失信人纳税人采取联合惩戒的措施。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机会和广大纳税人做个沟通,希望纳税人做信用度高的纳税人,为诚信纳税人我们会提供更加便捷更加有利于纳税人的一些服务。同时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诚信社会的建设,也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我觉得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好的一个问题,我们也希望纳税人多了解我们税务机关诚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一些措施,谢谢。
[主持人]好,我们此刻继续关注到今天微信平台的互动,我们今天微信平台有非常多的朋友给我们发来了发信,有朋友提问,现在外面代开发发票的广告满天飞,是否有问题?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营改增以后,由国税机关管理,外面发小广告代开发票总体看都是不合法的,现在代开发票也是税法中的一个制度安排,对于很多特定的对象确实是需要进行代开发票服务的。现在代开基本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由税务机关为需要发票的纳税人发票,还有由税务机关委托的社会网点。
[主持人]有朋友反应说很多小广告是假的,如何监管?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发票有独特的作用。
[主持人]这个问题以后做交流。
[主持人]各位听众由于时间关系,直播到这。可以关注我们官方网站,也可以关注江苏新闻广播。
[主持人]各位,我是王瑾,明天早间9点,我们再见。
(左:江苏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茂锋
中:政风热线主持人 王瑾
右: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张爱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