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上午好,我是主持人王瑾,今天是周三,我们在节目当中为你安排的是上线单元,稍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和 嘉宾会在节目当中和你现场沟通和交流。今天的节目依旧通过江苏新闻综合广播AM702和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为您同步直播,现场热线 电话025—84652577和24小时热线电话025—96110,可以随时把问题告诉我们,也可以通过微信方式参与我们节目当中,在手机微信公共帐号搜 索937政风热线就可以反映问题,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中国江苏网的媒体同行业在辛勤的工作,欢迎各位。首先介绍一下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李闽,您好,请李厅长来给我们听众打个招呼。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明天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主题是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今天非常高兴和大家相逢在政风热线当中,我们真诚的希望各位听众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切实解决大家提出的问题,谢谢大家。
[主持人]好的,谢谢李厅长,今天同时走进我们演播室的各位嘉宾分别是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林颢、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地籍处)局长王国臣、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花盛、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副局长徐大庆,非常欢迎各位今天共同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如果大家有关于国土方面的问题此刻可以现场和李厅长互动,好,李厅长,我们来抓紧时间面对全省大家的问题,第一位听众淮安市淮安区的王先生。
[听众]主持人好,李厅长你好,我想先咨询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看新闻经常讲保护耕地,农村的耕地不能作为化工企业使用,有没有这方面的说法?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保护耕地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农村的耕地要转为建设用地,比如说化工企业等其他的工业用地,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审批以后,给农民补偿以后才可以建设。
[听众]下面我就反映一下我们的问题,我是苏北农村的,在几年前我们这边发现矿产要搞开发,大家也很高兴,家乡搞开发都很高兴,然后开发了几年,那时候有一个最大的企业是食盐化工,以前我们以为他是做食用盐的,后来看一下不是做食用盐的,原来他是做化工原料的,我上网查了一下,是提取碱和氯化铵,好像是做化肥的,这个企业非常大,环保做的都比较好,但只是开头,后来这个地块搞出来了,我们现 在查了以后才知道,叫盐化区,后来来了很多的化工企业,都是做农药、电池的这些化工企业,所以说对旁边的危害就很大了,现在过去味道都是非常难闻的,味道是非常刺鼻的。
[主持人]之前是说开发区,最后发现了在这里实际建的是工厂,你觉得是有污染是不是?
[听众]对,当时没有讲盐化区,原来讲开发区。
[主持人]李厅长你给我们判断一下。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这位听众你好,淮安的盐业资源很丰富,对于盐化工区里面建设什么样的企业,这样的问题应该是国土部门根据发展改革项目的立项,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划用途判定,及环保部门的认可以后,国土部门供地,刚才这位听众反映的这个问题,盖了一些污染比较重的企业,这个问题应该是相关其他部门的职责,根据你反映的问题,结束以后也会给淮安有关部门来进行一些沟通,向他们反映。
[听众]李厅长我还有一个问题,因为本身我们这边是半集镇,之前没有牵扯到我们乡,现在征地了,后来国土部门又批了八个项目,而且写的是仓储用地。
[主持人]那您现在的疑问是什么?
[听众]虽然我们这边开始征地,但是没有在国土部门上面看到我们这边的地块,这边的耕地不是先审批后征地,而是先征地后审批,他征地提前一年就不给你种庄稼了。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你反映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政府以流转的方式把你的土地流转到政府手上了,这里面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农业的规模经营,第二部分是便于以后的征地,据你反映的情况是政府流转为了便于征地,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土部门难以判定是违法的行为,或者是先征地的行为,等到这个土地审批以后,政府再来具体实施这个征地行为,在我们的管理范围来看,他目前的方法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听众]我们所讲的意思就是说,国土局批准是仓储用地,但是它不用于仓储,这方面怎么做的?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仓储用地是国家土地利用里面的一个概念,国土部门批给它的仓储用地是规划部门规划用地给他的,我们国土部门肯定按照仓储用地供地给它,比如后来改变了用途,商业之类的,这肯定涉及到监管上的问题,你现在反映的问题,我们很难判断到底有没有违规,这个问题我们会请淮安市国土部门持续关注,请这位听众把电话留下来。
[主持人]好,这位听众就交流到这儿,李厅长,最近有东海县潢川镇,说他们当地国土所只有五六个工作人员,说原来的办公用房就够用了,而现在又在建新的办公用房,江苏网的记者去了解了,我们来看报道
[主持人][记者采访]
[主持人]李厅长你给我们判断一下张所长解释合理吗?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由于基层国土所在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是在政府大楼里面用一两间用房用于办公,而现在随着经济发展,从2006年全省开始了人民满意国土所建设工作,不少地方有改进了或者新建的国土所的办公场所。基层国土所是前沿阵地,是从事了一个乡镇或者一个片区所有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虽然人员少,但是承担的工作跟上面县里面的国土工作都相同的,所以说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刚才这个情况来看,原来黄川镇的办公用房属于危房了,在现在进行装修,基本两个判断,第一个判断他们办公的条件,就是办公严格按照中央有关办公用房规定来进行办公的,两个人一间,是符合规定的。但是作为工作人员来讲,几千平米的房子,总的办公面积可能存在超标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我们将督促东海县国土局来妥善处理。
[主持人]其实刚才我们也注意到了,张所长也介绍了,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之外每人配备了一个休息室,其实对于休息室也查了相关的用房规定,各级党政机关的人员,可在一些办公室使用的面积范围之内配备休息室,现在每人配备一个休息室,你觉得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以前在我们基层国土所工作的人员,基本上是当地人员在处理工作,大家下班了就地上班,就地下班,不涉及到一些晚间休息的问题,2006年以后,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性,为了提升基层国土工作人员的水平,现在有县里面的国土工作人员来派驻的,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的问题,为了保证及时处理在工作当中的问题,大部分基层国土工作人员,工作吃住都在所里面,因为他们的家不在本地,所以这种情况安排休息室,这种情况确实存在的。
[主持人]好,的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今天报道的东海县黄川镇的国土办公用房到底是否超标、是否违规的问题,我们也等待省国土厅的进一步调查。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对,我们将对这个问题进行督办。
[主持人]下面是盱眙的听众马先生。
[听众]我反映一个事情,我叫马文平,有一个个体户,和一个公安局工作人员合伙上下沟通,把山体毁坏了。
[主持人]他们是非法开山?
[听众]对。
[主持人]地点在哪里?
[听众]就在宝山村,山顶上所有的树都被损坏,变成了秃山。
[主持人]好,马师傅你主要反映说当地的个体户,结合公安局内部工作人员非法采石是吗?有没有向国土部门反映过?
[听众]我们反映了,但是说要把上面的石头挖取掉,用好多车子在拉。
[主持人]你跟当地的国土部门都反映过,他们说是在挖白土,但是你了解到的情况,是有大量矿石的开采是吗?
[听众]对。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这位听众朋友你好,刚才你反映的问题是涉及到采矿的问题,按照法律的规定,开采都需要取得采矿许可证,里面会明确他所开采的矿种和范围,按照你刚才反映的这种情况,这个开采户是具有采矿许可证的,因为目前我们不太清楚这个采矿许可证确定他开采的范围和矿种的内容,就很难判别他这种行为是不是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的行为,对这个问题等节目结束以后继续跟踪调查。
[主持人]好吗?马师傅。
[听众]好的。
[主持人]现场沟通到这儿,节目之后也看看,无论是挖白土还是采矿都要有许可证,对于采矿的区域、矿种都会有明确的要求,而这个证件颁发是由国土部门?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对。
[主持人]继续面对大家的问题,是邳州的鲁先生。
[听众]李厅长你好,我是邳州赵盾镇的,我姓鲁,国土厅我已经去过两次了。
[主持人]你现在要反映什么事?
[听众]没有任何手续要了20亩地。
[主持人]我们这位听众慢点说,把这个问题梳理一下。
[听众]说是建设新农村,现在他们盖好了卖掉了,我们就上诉了。
[主持人]你们把房子拆了,当时跟你说是新农村的建设,要给房子的,现在也没给你是吗?
[听众]对,反倒占了我们20亩地,不给我们补偿,也不给说法。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这个房子是当地政府来盖的,还是由集体开发商盖的?
[听众]镇村干部还有开发商。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你的旧房有没有拆?
[听众]没有拆。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当地的镇村干部可能借着国家政策的名义,来搞小产权房,如果说他占了你们的20亩地这样子盖了,来以销售的方式,这里面我们会调查一下,这20亩地是不是取得了用地批文,如果取得了是属于规定的,如果没有取得用地批文,把这个房子销售的话,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就你现在反映的情况很难判断,不能明确判断他的行为合法性和违法性的问题,下一步我们会进行调查。
[主持人]好吗?这位听众。
[听众]2004年你们厅里面有人来检查过这个事情,但是他们找一部分人哄骗你们回去了。
[主持人]这位听众你反映的这个问题就是说,这个事情也引起了省国土厅的重视,但是去下面调研的时候,没有了解到真实的情况是吗?
[听众]对。
[主持人]您把您的联系方式留下来,我们也来查询一下到底有没有问题,好吗?这位听众我们现场沟通到这儿。如果说各位有国土方面的政策需要咨询,欢迎各位此刻和李闽厅长现场交流,继续面对大家的问题,淮安市淮阴区的梁先生。
[听众]李厅长您好,我有一个问题反映一下,对农村征地有一个补偿的规定?农村可以拿到多少钱一亩?没有经过国土部门的审批,到底怎么核准的。
[主持人]梁先生是两个问题,这个粮田的征用有没有相关合法的手续,第二对这个价格标准有疑问。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对征地补偿方面国家省里面有多个规范规定的,请林颢处长解答。
[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林颢]您好,你想了解一下整地补偿的政策,现在江苏省执行的征地补偿的政策,就是省政府2011年4号文件的标准,还有一个就是省政府2013年93号令的标准,这两个标准是一致的,你所在的淮阴区是属于四类地区,省里面规定的最低标准是土地补偿是最低一万六,安置补助费每一个安置人员是最低一万四,这个要根据你所在集体人均农用地的数量来计算,同时省政府93号令规定征收农民的用地,跟要被征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进保,政府会从出让金里面拿出一部分钱来放在你的个人帐户里,为你建立保障制度。
[听众]但是现在没有跟我们讲这么多,直接三万块钱一亩,你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
[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林颢]这个肯定不行的,肯定按照现有的规定来做,如果没有批准肯定是违法的。
[听众]但是他们好像卖18万一亩。
[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林颢]一个是农村征地补偿的问题,一个是后期出让问题。
[听众]那他这个有没有审批?
[主持人]这个要节目之后进行相关的调查,好吗?
[听众]好的。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如果没有审批,所有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主持人]接下来看国土部门十个工作日之后会有回复,我们看他回复的情况好吗?你把你具体的包括地址、联系方式留给场外的工作人员,我们也会来关注这个问题到底有没有违规的行为,李厅长来继续关注宿迁的听众罗先生反映,罗先生你好。
[听众]主持人好,李厅长你好,非常荣幸能在电播中和您交流,请问您几个问题吗?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很高兴听到您的意见和建议。
[听众]征地方要给被征地方出具哪些证明要征地,而不是先上车后买票,我们这个地征了才给一万七,不给买房钱,具体都没有什么说法。
[主持人]好,罗师傅就说你这个地被征了,你是宿迁哪里的?
[听众]我们是宿迁经济开发区的。
[主持人]你的地是被村里面征用了吗?
[听众]不是,我们也不知道哪边征用的,我们就住在开发区里面,也是我们一个乡的,都征用三年了,就给一万二千六,说给养老保险也没有头绪。
[主持人]你是说地被征了之后,是没有买社保,还是什么问题?
[听众]就是没有买社保。
[主持人]按照93号令的要求,如果在劳动年龄段,16到60周岁被征地农民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是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现在你的问题就是说你们没有买社保对吗?就是说征地拿了一部分补偿,还扣了一万七,这个怎么解释呢?
[听众]他说给买社保。
[主持人]你现在的问题是扣了一万七却没有买社保对吗?
[听众]对,三年了都没有买。
[主持人]你现在担心持续这么多年没有买社保的问题是吗?
[听众]对。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刚才想了解两个问题,第一,征地之前需要哪些手续,第二个是征地以后补偿的问题,他如果三年前,因为我们要看具体的批文, 三年前征地的话,还不适用于93号令,具体这个问题请花处长来具体回答。
[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花盛]刚才这位听众谈到了,关于社会保障的问题,如果是三年前,这显然当时省政府发的26号令,这个补偿安置的途径,应该说不仅仅是社会补偿的问题。
[主持人]我们来问一下这位听众,罗师傅,具体征地时间是哪年?
[听众]到今年有三年多了。
[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花盛]93号令是2013年的12月1号开始执行的,如果在之前你的安置也可能是社会保障的安置,也可能是货币安置其他的安置途径,这个要根据当地的市县政府在安置方案里面的安置办法进行安置,要根据具体的时间节点来看。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26号令是有选择性的,而93号令是强制必须要进社保的。
[主持人]如果说这位听众是在26号令之前,没有给村民选择强行社保,反而是不对的。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因为我们要看一下当地政府的具体征地实施的安置补偿方案,会在安置补偿方案里面明确,让当地老百姓怎么选择,是进保还是安置补偿,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
[主持人]首先我们要把时间节点搞清楚,再对照一下你到底执行什么样的政策,另外李厅长还有一个问题,很多农民在土地征收和被征收当中,其实大家不太了解政策,包括很多基层国土工作的人员,还涉及到农委的一些工作,在土地征收这一块儿,咱们老百姓有哪些知情权,就是把政策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林颢]现在有关征地程序的规定是这样的,一个在征前要告知老百姓,请老百姓对有关的土地及上面的附着物进行确认,如果说群众有意见的还可以进行听证,这是从2004年开始就增加了,然后在征地批准之后,首先是由当地的政府进行第一次公告,大家去登记,然后当地土地部门在拟定一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就是怎么补偿,怎么安置有一个方案,然后就第二次公告,然后再征求群众的意见,征求完了群众之后,经过市县政府批准之后来实施,对于群众的知情权我们也是有保障的,按照政府公开信息条例的规定,我们是要求征地的批文在网上都是公告的,同时对于老百姓申请的,跟他有关的征地信息,也是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老百姓提供。
[主持人]好的,也希望大家及时了解一下国土相关的政策,这位听众我们现场沟通到这儿,李厅长我们抓紧时间继续面对大家的问题,镇江的听众秦先生,秦先生您好。
[听众]主持人你好,李厅长你好,2013年12月25号,李侃桢厅长也是在政风热线,我也反映过了,我是镇江新桥镇,那个基本农田被镇政府没有任何手续就被修路,而且还有60亩的农田挖土挖光了,也没有任何手续,就荒在那个地方,当时李厅长说十个工作日之后给予答复,但是现在一年多了,我们老百姓无数处对国土局和国土厅的信访社反映这个问题,有一个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他说有些事情我们也不好办,这个是不是违法用地你要给我一个答复,是还是不是。
[主持人]你反映的这个问题应该是老问题了,我要问一下你跟这么多部门反映,包括向政风热线厅局长上线的时候也反映,有没有答复呢?
[听众]答复说你自己找厅长解决,我们不知道。
[主持人]厅里面有答复吗?
[听众]我们也到省里信访去了。
[主持人]他们怎么答复这个事?
[听众]一开始说两个月,两个月以后他说这个事情不好办。
[主持人]我觉得好办一好办是一回事,这个诉求是不是合理,反映的问题是不是属实,这也是一回事。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副局长徐大庆]这位听众你好,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及时交办给泰州市局进行调查,他们已经给你一个答复的,你要把答复情况说一下,已经有两年了,你反映的情况我有点印象,你现在已经提出来,你放心,我们肯定会在节目以后,省厅执法局对这个问题进行调查了解,进行督办,把调查的事实情况给你反馈,如果涉及违法一定处理的,或者涉及有些事情不落实,包括我们这边有一些答复不令你满意和不够准确的话,一定把调查的情况和有关的事实情况给您反馈。
[主持人]好吗这位听众?
[听众]好的,谢谢。
[主持人]我们现场沟通到这儿,这个问题我们也会重视,首先要核实这个问题是不是属实,另外这个诉求是不是合理。因为今天时间有限 ,还有好多问题接不进来直播室,李厅长请您谈一谈今天走进政风热线直播间您的感受。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闽]非常感谢,今天很多听众朋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大家提到的问题,我们将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及时落实和办理,明天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我们今天在机关附近进行了现场咨询活动,欢迎各位听众朋友和社会各界的朋友踊跃参与,最后 再次感谢全省的听众朋友和各位网友,再次感谢政风热线这个栏目,让我们有机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建议和意见,也感谢主持人。
[主持人]谢谢李厅长,下周上线单位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感谢大家的收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