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走进政风热线
2019年05月23日
[王南]传达诉求,监督政务,各位好,欢迎收听收看《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我是王南。今天“我来帮你问厅长”的上线部门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线嘉宾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和朱局长一起走进直播室的还有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以及登记注册指导处、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等职能处室的负责同志。欢迎各位嘉宾!稍后我和王瑾将请朱局长和各位嘉宾一起现场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首先请王瑾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节目的互动参与方式。
[王瑾]好的。大家好,我是王瑾。今天我们的节目,正通过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荔枝新闻、我苏客户端、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江苏政务服务客户端同步进行直播。您有任何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市场秩序、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等方面的投诉或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你有什么问题或者困惑,我们帮你问厅长!如果您对今天市场监管局的回答满意的话,欢迎点赞;如果您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我来帮你追问。王瑾在这里等候大家的互动和参与。
[王南]好的,谢谢王瑾。希望关注我们节目的朋友赶快参与我们的互动。首先我们来关注一个大家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每天我们都会通过各种渠道看到各色各样的商家推销信息,这其中不乏一些虚假宣传广告。面对无孔不入的商业推销,您怎么看?面对五花八门的推销信息,我们消费者又该如何甄别呢?我们来看今天的百姓说。
[]【VCR1:百姓说:面对无孔不入的商业推销,你怎么看?】
[王南]好,这个问题请朱局长来给我们回应一下,您有没有发现我在采访当中发现,老百姓不仅说出了现象,还罗列了办法,说明老百姓对这个情况实在是太熟悉了,才能摸索到规律,我们在采访当中就有群众说有些广告明明就很离谱,还是铺天盖地,对此您怎么看?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商业推销广告是现在经济社会生活当中非常常见的现象,只要有市场经济的存在就有商品的推销和广告,同时广告也还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从一定意义上讲广告多说明我们的经济活动比较多,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广告多了以后到了泛滥的程度,无孔不入了,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引起了人们的反感,这就不行了,就是广告秩序不规范。无论何种形式的广告,都有一条最基本的底线,在哪里呢?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核心是不能发布虚假的广告,你欺骗消费者,你来坑害消费者,我觉得这就不对了。
[王南]就是哪怕发布的是真实信息,一天接一二十个电话也受不了。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我也和你们一样,手机上经常有垃圾广告和推销广告,不胜其烦。
[王南]我们知道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广告条例》,能否有效规范广告推销行为?遏止虚假广告的出现?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应该说《江苏省广告条例》有一个重要的条例,它是全国第一部规范省级区域内规范广告行为的法规,这个条例的发布为我们加强广告的监管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法律武器。
[王南]有哪些亮点呢?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亮点是比较多的,比如说给保健品广告宣传戴上了紧箍咒,对他们宣传广告有具体的规定,对骚扰电话也安装上了防护网,不经过人家的同意不能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的形式去跟人家打电话,发大量的垃圾短信,第三个就是给互联网广告也装上了一个隔离墙,现在我们在网络上经常有这种体会,经常有一些广告弹出,影响我们使用效果,我们生活当中也遇到这种情况。还包括对金融业务的广告业做出了具体规定,还有一条就是对一些所谓绝对化的用语也做了规定,对于一些滥用投诉举报权利来谋取自己不正当利益,也就是过去我们讲的职业举报人,在这里也都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这个广告条例发布以后,我们一定要加大宣传和实施的力度,我想通过广告条例的实施,江苏的广告市场秩序一定会有一个明显的改善。
[王南]好的,我相信可能很多老百姓回头就要去看一下,3月1号已经实施的广告条例,针对您说的亮点会专门去查一下。我们期待着新广告条例的实施能够真正有效净化广告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条短片。都说“民以食为天”,这几天,朋友圈里热传的一句话儿,就是:外婆喊你回家吃饭!为什么呢?因为人气颇高的外婆家餐饮店在我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的特别直播节目中被曝光了,其门店后厨卫生与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一起来回看一下。
[]【VCR2:节目回放:卫生状况堪忧的“外婆家”】
[王南]3月15日当天,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曝光中涉及的该门店后厨管理混乱、部分菜品不清洗等问题逐一进行核查。为了确保顾客饮食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店面先停业整顿。3月16日上午,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涉事门店前厅运营负责人及厨师长,对门店存在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处理情况将于近日公布。 知名的连锁餐厅曝出了问题,那么,外卖平台上的小餐饮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我们的记者也变身“外卖小哥”体验了一把。在本台3·15特别直播节目中,外卖餐饮也曝出了问题,我们继续来看。
[]【VCR2:节目回放:外卖小餐饮的安全隐患】
[王南]我们看到无论是外婆家这样的知名大餐饮,还是外卖平台后面的无数小餐饮,都发现了问题,而且这些问题的确让我们触目惊心。
[王南]朱局长,为此我们专门做了调研,调查时间是2019年3月7日到3月11日,我们从江苏广电总台专属受众样本库中随机抽取全国1524名15岁以上城市居民,进行了线上快速问卷调查。2018年,商品和服务消费领域最突出消费问题均与“吃”有关,八成受访者对餐饮卫生问题零容忍,说明消费者的观点已经在变了,可是我们餐饮从业者的观点还没有跟上,这个时候是不是需要市场监管部门更加一把力,帮我们把住这个关?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从刚才播放的短片来看 ,知名品牌企业出现这样的情况,确实令人震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有这样几点想法考虑,第一就是知名品牌企业,不管知名度多高,品牌多响,规模多大,不能成为食品安全的护身符,不能成为逃避监管的保护伞。第二条食品安全监管一天都不能放松,必须持续不断地保持高压监管的态势,食品安全监管也是永远在路上。第三我们想食品产业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一个良性的产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必须有较高的道德素质、责任心,要有一种良心,在没有人监管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依法依规的进行生产经营。第四点就是我们要改进我们监督检查的方式,过去我们检查是事先通知,他们做好样子来应付我们的检查,今后我们要进行随机检查,现在我们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的检查手段,重点检查是补充的,让小范围的随机来产生大范围的震慑,不能事先告知。第五点反思我们觉得像这种乱象就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一定要严惩重处。这是我们的几点思考。
[王南]通过反思今后一定会落实到更严格的监督检查当中。知名企业我们对他有心人,但出来的结果并不让我们满意。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信任不能放松监管
[王南]这是知名企业,我们还看到面广广量大的小餐饮,这些小餐饮确实管起来很有难度,我们不知道它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开始有违法的行为,甚至有一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些是冒用,有些是超范围经营,这样我们怎么管呢?怎么能管到位呢?您觉得我们怎么做呢?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现在小餐饮确实很多,现在我们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所以小餐饮只要具备基本的条件都是允许他进入经营的,现在总的趋势是放管服,门槛就是要宽进严管,门槛进来相对容易但不等于对你的监管就放松了,现在问题在哪里呢?适当放宽了门槛以后,事中事后的监管怎么加强。无非就是几个方面,一个就是要严格监管,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我们几十万家的企业怎么去查,我随机抽取,小范围的抽查带来大范围的震慑,就起到这样的作用。第二就是要严密的进行监测,过去我们这些监测依靠传统的方式,今后我们要用现代的一些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来加强监管。第三个发现一些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小餐饮,带来一定影响、产生一定后果的还是要依法严处,该取缔还是要取缔。
[王南]我们不可能每个地方都看得到,是不是让群众看到呢?比如说推出明厨亮灶工程,让大家都能看得到。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对,完全依靠监管部门很难把这个问题管住管好,必须发动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现在很多问题都是老百姓举报的。
[王南]关键是很多老百姓看不到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现在推出明厨亮灶,国家要求学校明厨亮灶是70%,我们江苏是达到了85%,社会上也是这样的,后厨有什么不规范动作都可以看到,这就是社会共治,包括新闻媒体在内,大家发现问题及时的曝光,这会产生很大的震慑作用。
[王南]我们期待明厨亮灶能够赶快打造我们设定的目标,这样让我们老百姓监督起来,也能够方便一些,不要总是跑到后厨偷偷地去监督。
[王南]好的,谢谢。“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企业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同时,监管部门也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连)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现场互动参与情况。
[王瑾]好的,这里是《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我是王瑾。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您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目前已经有28559位朋友在荔枝新闻互动区点赞。我们来分享几条网友的留言,有朋友留言说新广告条例要点赞,期待尽快落地,关键是要执行到位,还有网友说小饭馆有问题我还能理解,外婆家这么大牌的连锁店也这么脏,实在不能容忍。期待更多朋友的参与。前期我们节目在宣传征集听众诉求期间,接到有无锡听众反映买房被“避税”的事情。马上我们来连线无锡的韦女士。
[王瑾]韦女士您好
[韦女士]主持人您好
[王瑾]您要反映什么问题?
[韦女士]大家好,我是无锡市惠山区的,2018年8月,我在宜兴市的水清木华小区买了一套82.34平方米的商品房,开发商总共收了我88.3万元,合同中写了总房款是74.7万。
[王瑾]为什么会有差价呢?
[韦女士]另外交的13.6万,只开了一张没有盖章的收据,没有正规发票,收据上只写了楼层,没有写收费理由,我当时感到挺疑惑的,销售告诉我说这样操作的原因是开发商为了避税,让我配合一下,这个钱我有十万元是在售楼处刷卡的, POS机的刷卡记录发现收款人是浙江嘉兴的吕东桓。后来加了群之后,我才发现我们小区里有非常多的业主,在合同约定价格之外,多交了数额不等的所谓避税的钱。我妹妹同样在这家楼盘购房,被收取了13万,给的收据上面写的是服务费。
[王瑾]我们有没有接触过相关在买房子过程当中,开发商或者是第三方给我们提供的服务呢?
[韦女士]没有,因为我们是在售楼处买的房,自己去的。
[王瑾]开发商给你的表述多的钱是帮他避税的,是吗?今天你就想问问这个钱交的冤不冤,合不合理,是不是?
[韦女士]是的
[王瑾]现场还跟您沟通到这儿,接下来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节目。
[王瑾]韦女士给我们提供了一段她和销售人员的对话录音,这位销售人员称韦女士交的这13.6万,没有发票,是用来避税的,我们一起来听一下:
[]【VCR3:销售人员称“价外加价”是为了避税】
[王瑾]大家听到了这段声音,这个问题我们来问一下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的处长万学群,万处长您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的处长万学群]您好
[王瑾]2017年8月,无锡市物价局、住建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及“一价清”制度的通知》,通知中明确除房款外,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信息咨询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对照政策,这所谓的13.6万的避税钱是不是乱收费?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的处长万学群]目前我们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已经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开发商自主定价,但是对部分地区经地方政府同意,是实行价格备案制,开发商的销售价不能高于正常的房价规定,为了规范房价行为,国家出台了两个文件,一个是江苏普通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还有一个关于严格执行普通商品住房销售溢价的通知,明码标价的细则规定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要标明具体每套商品房的价格和收费,要做到一套一标。溢价通知就是开发商销售价格里面包括合理的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
[王瑾]但实际上在这个听众的问题上,我们看到是什么呢,她的合同价和实际交付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的处长万学群]我接着讲,跟普通开发配套的,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等费用,都要进入开发成本,其他所有费用没明示的都不能进去,最终购房者的销售价格就是这个合同价。
[王瑾]那这13.6万的价格是不是合法收费呢?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的处长万学群]因为个别原因,因为个别项目,因为特殊原因,不能进入预售成本的,这个可以额外收的,但是有个前提,是要在购买前跟消费者明示、说明。
[王瑾]事实上并没有这些说明,也并没有体现,说的非常明确这13.6万是帮他避税的,我们还不能做出合理的判断吗?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的处长万学群]像这种情况按照我们的判断肯定是涉嫌乱收费。
[王瑾]我们还要问一下吴局长,近一年的时间我们的节目接到过南通、泰兴、无锡等多地买房人反映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支付的实际价格高于合同或备案价的问题。我们在和各地主管部门沟通的过程中发现无锡还是有明确政策的,但有些城市的主管部门表示的很“含糊”,有的说只要不超过备案价,有的说只要不是开发商收的就没事,为什么职能是统一的,监管的尺度却不统一?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商品房销售就是一价清,消费者最容易把握判断的标准就是商品购买合同里确定的合同价格,一价清这个价就是根据合同价来判断的,除了合同以外,消费者没有任何以外支付开发商的任何费用,这个是必须要明确的,在这个地方13.6万那就是合同价以外的乱加的费用,这一点是可以得到肯定的。对这个问题,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下一阶段对这个商品房销售当中的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要加以重视。
[王瑾]好,希望能够保障我们买房人的利益。
[王南]欢迎回来,这里是《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的上线部门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下来我们来看南京市民徐小姐反映的问题,徐小姐听说自家附近的金吉鸟健身馆即将开业,就办理了一张健身卡。但是,健身馆始终处于闭门装修状态,当徐小姐打算退卡的时候,却遇到了件麻烦事。我们来看看。
[]【VCR4:南京:一次未用 健身卡退卡竟要收取30%费用合理吗?】
[王南]这个问题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永才给我们回应一下,吴局长,简单理清一下事实,我们消费者有一张从来没有使用过的健身卡,消费者想要退卡,店方单方面要求加收30%的退卡费用,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们消费者并没有过错。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在具体的消费纠纷当中,我觉得这位女士是受到了经营者一定的侵害,我们从片子里面可以明显的看到,经营者首先是他自己没有兑现,明明约定好的3月份开业,结果没有开业,在这个时候消费者应该享有退卡的自由权,在退卡的时候经营者不能够附加和设定其他的条件。
[王南]比如说他说所有的公司都是这样规定的,它这个规定也许以前也签了合同,这个合同是不是霸王条款?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我也注意看了,这个女士讲在合同里面没有这个约定30%的费用,如果强制收这个费用就是霸王条款。
[王南]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了,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我们已将相关的情况向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莫愁湖分局进行了反映,当地消协部门也已经介入调解此事。但是,徐小姐告诉我们,此事到目前仍未能圆满解决。消费者遭遇如此的霸王条款,维权就真的这么难吗?事实情况认定起来其实很容易。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在具体办的时候有一定的调查过程,但是对今后像这一类的消费者纠纷,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管理,特别是对这一类预付卡经营主体里面关门跑路的行为,都要加强用保证金管理的制度对发卡商家的约束。
[王南]就是说我们在事先就做好防范,我们有没有具体的规范要求即将实施呢?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现在我们对这一类预付卡消费,主要的管理部门是商务部门,但在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当中,对预付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设定了发卡的最高限额,记名卡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不记名卡不能超过一千元,同时规定预付卡不能设定有效期。
[王南]这些我们多多少少在媒体上都了解了,商家办理预付卡呈现“无门槛”状态,无需备案,无需提交保证金,形成监管空白,如何将预付式消费纳入支付结算服务监管体系,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承担起预付式消费资金安全的监督职能?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这一块就是我们下一步要来做的监管,把这一块管住了以后,现在市场上面经常发生的商家跑路的行为,就会相应的减少很多,下一步和各个有关部门加强这一方面的立法,促进江苏对预付卡管理再上一个台阶。
[王南]现在跑路的商家有没有进入黑名单?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一般跑路的商家要经过法院的判决才进入黑名单,在我们行政处罚里面就进入年度失信的名单。
[王南]好的,这个篱笆是越扎越密。预付费办卡企业难履约,消费者退卡难、追款难,预付费式消费存在较大的风险,已经成为投诉热点,所以,消费者在办理预付消费卡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慎重考虑。同时,我们也想奉劝经营商家一句:诚信为本,守法经营,才是企业成功发展之道。接下来,我们把时间交给王瑾。
[王瑾]好的,王南。继续《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目前最新的网络互动数据,已经有64316位朋友在荔枝新闻互动区点赞。我们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很多朋友的留言,有网友说买个房堪比西天取经,一步一个套路。还有网友说预付卡15天之内是无理由退卡,这个还挺厉害的,很多商家能不能落实呢,我们也很期待。期待更多朋友的参与。93年的女孩小沈向我们政风热线反映,六年前她在徐州丢失了身份证,今年她偶然间发现自己早已成为徐州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总”。我们来一起听一下。
[]【VCR5:徐州:丢了身份证 怎么就被注册成了公司法人?】
[王瑾]这个问题我们要问一下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的处长薛荣刚。企业注册是一个规范的过程,为什么这个女孩丢了身份证,就被变成成一家公司的法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的处长薛荣刚]这种情况现实中在不少的城市都存在,对市场的准入采取了便利化的措施,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只能采取两种途径加以解决,一种办法就是刚才视频里面播放的,当事人发现自己被注册为法人代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登记机关根据判决撤销登记行为。刚刚案例里面是2012年发生的事情,按照诉讼法已经超过了五年不能诉讼,这条路走不通了还可以走第二条路径,就是当事人尽快到登记机关去投诉举报,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说她身份证的遗失到公安部门挂失的材料,这个材料可以辅助证明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冒用登记为法人代表,登记机关依照材料开展调查,确实属于虚假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靠相关的条款来做出限期改正。
[王瑾]听了您的介绍,这位听众的问题还是有解决路径的,这样的话我们回过头来看当地的工商部门是不是有点不负责任,直接让人家起诉。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的处长薛荣刚]可能当事人以及相关行政人员对诉讼法的时效掌握的不太精准,一般情况下通过司法途径更加有效,通过行政途径往往调查周期比较长,市场监管部门和登记机关在处置这样的问题,特别是这样的企业对其他人恶意注册就想逃避相关的法律责任,在调查的手段和措施都受到局限。
[王瑾]希望职能部门都能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就这个问题我们连线过徐州市工商局个企监管处处长,他介绍,仅2018年以来,他们就发现了三十多起类似问题,不法分子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企业,根本目的就是把自己隐藏起来,逃税、逃避债务纠纷。我们如何防止这类问题发生呢?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的处长薛荣刚]这个问题问的很好,下一步我们全省将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来加强虚假的恶意注册,第一条措施就是在企业设立登记的环节,加强对公司股东、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高管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查验,通过这种手段能够有效地防止虚假注册,遏制虚假注册行为。第二条措施,借着这个频道宣传一下,上个礼拜全国刚刚开了视频会议,刚刚建成了全国企业登记实名认证验证系统,这个系统已经进入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王瑾]我们希望这个平台能够发挥作用。简政放权后公司注册流程更方便,不见面审批成为常态,但百姓的信息安全、信用安全同样不容忽视。
[王南]欢迎回来,继续我们的直播。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您可以拨打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条网友留言。网友“我就是那条鱼”问,前两天我看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全省价格监管工作情况。2018年度,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46件,实施经济制裁2.85亿元,处理价格举报7794件,接受价格投诉2245件。我想查询具体的信息却查不到。想问一下,关于价格行政处罚的公告有没有对公众公开?我们市民如何查询相关信息来确保知情权? 我们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的万学群处长来回应一下。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的处长万学群]感谢这位网友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关心和关注,3月12号,我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
[王南]怎样确保我们的知情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的处长万学群]一般是几天以后才推送到公用信息平台。第二个途径可以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除了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这四个因素之外,其他都根据国家价格处罚规定的相关要求,都要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式。第三个途径因为特殊原因网站上查不到,可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可以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询。
[王南]好的,谢谢万处长的现场回应,也感谢这位朋友的参与。今天的直播活动就快进入尾声了,最后我们请朱局长谈谈参与这次直播活动的感受。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我们市场监管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今天广大的消费者提出的几个问题,实际上也正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正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的想法是一致的,对于大家今天提出的这些问题,今天的节目之后我们将逐条的进行梳理,逐条的进行研究,能解决的我们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解决,而且要给广大消费者一个回复,让他们知道。同时感谢广大的消费者参与今天的节目,我们是一个新的组建部门,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新组建为契机,来全面的履行我们市场监管的职能,全面的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来营造一个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总之一个目标让广大消费者买的放心、用的放心、吃的放心。谢谢。
[王南]好的,谢谢朱局长和各位嘉宾参加《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上午的直播就到这儿了,关于本次直播的相关内容,您还可以关注今晚8点05分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播出的政风热线节目。如果您有任何投诉或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给我们留言,我们都会一一反映给相关部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将持续为您服务,下周走进政风热线的部门是江苏省气象局、省地震局。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政风热线,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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