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顾小平走进政风热线
2019年05月23日

 

[王南]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欢迎收听收看《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我是王南。今天“我来帮你问厅长”的上线部门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线嘉宾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和顾书记一起走进直播室的还有省住建厅副厅长赵庆红以及省住建厅法规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城市管理局、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和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负责同志。欢迎各位嘉宾!稍后我和王瑾将请顾书记和各位嘉宾一起现场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首先请王瑾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节目的互动参与方式。
[王瑾]好的。大家好,我是王瑾。此刻我们的节目,正通过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调频FM93.7、苏南地区调频FM95.3、荔枝新闻、我苏客户端、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江苏政务服务客户端同步进行直播。各位有任何关于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屋质量、房产交易、住房公积金、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投诉或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您还可以扫描我们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各位有什么样的问题或者困惑,我们帮你问厅长!如果您对今天住建厅的回答满意的话,欢迎点赞;如果您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我来帮你追问。王瑾在这儿等候大家的互动和参与。
[王南]好的,谢谢王瑾。希望关注我们节目的朋友赶快参与我们的互动,顾书记也期待着与大家的交流。的确和房产有关的任何消息都会引起大家广泛的关注,最近,住建部官网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如果住宅建筑均都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公摊面积”这个在购房者心中的“痛点”是不是即将消失?对此,老百姓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我们来看今天的百姓说。
[]【VCR1:百姓说:“公摊”没了,你怎么看?】
[王南]好,你看大家的看法很多,期待其实可以看出是浓浓的期待,顾书记,您跟我们解读一下,首先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使用套内面积进行交易是不是就意味着取消公摊面积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这个问题确实前段时间媒体报道很多,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热议,原因是因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这么一个事由引起的,我们听了也高度关注,我们也在第一时间和有关单位进行了询问。
[王南]说说您询问和了解的结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从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他们的答复来说,这个规范当时编制的初衷,主要是从技术的层面来规范住宅建设的具体行为,像设计、验收,这个是跟计价,跟房价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这是一个计算规则,因为房子要交易。
[王南]大家反应是不是有点过渡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是,就关于房子的计价,这个方式国家是有明确的规定
[王南]那间接有没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期待着说,现在技术层面规范之后,以后能不能延伸到交易层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房子交易按照什么规则来计算,这个从技术层面是可以解决的。现在国家对房地产计价的方式是有明确规定,主要由建设部颁布了一个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而明确了现在的计价有三种方式,一个是按套,一套多少钱,还有一个按这儿提到的户内建筑面积,也还是有这种方式,第三个就是建筑面积计价。
[王南]如果这样说的话,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一点联系的,会有影响的,我们老百姓可以在这儿关注一些什么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现在从目前我们全国绝大多数商品房的计价,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价,建筑面积就等于套内面积加公摊面积,所以公摊面积它是存在的,这是一种方式,公摊面积大家也很好理解,就是我们建筑的门厅、住宅的门厅、楼梯,现在高层有电梯,还有一些过道,这些都是公摊面积,这些在我们住宅建筑立面是不可能跟户内面积分割的。
[王南]所以我们老百姓揣测分析的还是有道理的,就是这个面积总归摆在那儿,以后羊毛出在羊身上,购买的时候总是要出一部分资金,您所说的它是间接作用,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揣测,目前我们不用反应过激,要等很长一段时间才和我们有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这个公摊面积大家议论比较多,其实公摊面积确实随着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老百姓居住水平的提高,公摊面积的比例标准确实是在变的,以前在住宅建筑早期…
[王南]是变多还是变少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变多了,早期的建设主要满足基本的安全、卫生、健康,现在有更多的需求了,再一个我们住宅高层建筑多,相对来讲公摊面积比较多。
[王南]所以我们对公摊面积要有客观的接受,谢谢顾书记,我们多多少少期待这个新政的出台能够为广大购房者带来更多的利好。好,继续今天的直播。两年前,南京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禁止非住宅类建筑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和销售。我们想请问一下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吴春华,为什么要出台这个通知?这个通知到底针对什么现象来发出的?
[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吴春华]大家好,当初我们牵头下发这个通知,主要针对社会上存在一定的既有房屋和房屋改建,或者扩建为住宅,所以我们出台了这个规定,主要是禁止按照住宅单元来设计,并且不允许有这样的设计。
[王南]就是说是办公用房就按办公用房来销售,如果是住宅就按住宅,明明白白,这也说明这种情况在当时的房产市场上不在少数,两年下来,实施效果如何?
[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吴春华]应该讲这种现象得到了遏制,但还有个别开发商在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执行这种规定,但是我们在项目竣工验收的时候,会对他制约,他如果没有按照规划设计进行施工,那么就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后面的不动产证也不能拿到。
[王南]如果前期违反规则的话,后期是拿不到证书的。
[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吴春华]对。
[王南]好,接下来我们一起看条与此相关的短片。
[]【VCR2:南京:中南置业商务办公楼竟变身酒店式公寓?! 】
[王南]好的,这个问题我们仍然是请南京市房管局的吴春华副局长回应一下,吴局长,您判断一下,这个片子当中反映的中南世纪雅苑这种“商改住”的行为,到底违不违反相关的禁令?如果违反了,我们该怎么处置?
[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吴春华]这个是肯定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应该讲栖霞区住建局已经在处理这件事,责令他恢复到规划状态,也就是说没有通过竣工验收,他如果达不到规划要求的话,竣工验收不行,这样的话他的房屋就不能交付。
[王南]有一句话我们非常困惑,南京市栖霞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监督企业是否按图施工,竣工验收之后,哪怕开发商集中进行公寓式改造,住建局也不负责监管,是归到其他部门管,你觉得说法能不能说得过去?
[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吴春华]根据各个部门的职能,栖霞区住建局在竣工验收通过,后面办取不动产证的过程,如果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规划设计进行建设的,那它通过以后完成了他的职责,后面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职责,现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发证前也要到现场核实,如果说现场与规划不符,也不会发不动产证给相关人。
[王南]这个销售过程是不是也在我们这边的职责范围呢?
[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吴春华]我们现在实行预售制,就是它还没建成的时候,只要达到建设投资的25%,就可以按照规定预售了。
[王南]如果他改变了销售的定性,是不是我们这边也可以进行处置的
[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吴春华]他如果说要改变的话,是违法的,他必须要到相关的审定部门去报批,没有报批就不行。
[王南]违法怎么会去报批呢。谢谢,顾书记您给我们补充一下,您觉得这种处罚是不是能够到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我觉得如果确实是违规改造、改建,这个应该是要依法来进行查处的,必须要整改落实到位,这是没有问题的。节目以后,我们也和相关部门一起关注和推动这件事的落实。
[王南]我们希望不仅仅关注中南世纪雅苑这样的商改住行为,其实我相信这样的情况,在整个南京市房地产市场还会有。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不光是南京市,全省都会有,南京市之所以出这样的规定,说明不是一个两个,还要进一步规范和消除这种现象。
[王南]好,希望我们予以关注。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我们都希望此事能够引起南京市房管、住建等职能部门的重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此我们节目也将继续关注。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现场互动参与情况。
[王瑾]好的,这里是《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我是王瑾。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住建厅,您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今天的留言互动。目前我们来看到互动的最新情况,目前荔枝正直播,此刻有29367位朋友给我们点赞,这个数字一直是在刷新。我们来看一下网友的留言,有网友留言说使用套内面积交易更透明,但是房价应该会涨,毕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有网友说现在公寓都是商改住,可见这种情况在业内是见怪不怪。另外还有网友说无非说到房子就扎心,希望顾书记多给我们吃定心丸。期待更多朋友的参与。我们来接听一位朋友的电话,工作人员提醒我,此时此刻是盐城的秦先生,我们把秦先生的电话接进直播间。秦先生,您好。
[王瑾]您好,这位朋友您要反映什么问题?
[秦先生]我父母是盐城市盐都区源缘小区的业主,小区是政府的拆迁安置房,零几年就入住了,所有的产权手续齐全。现在小区里很多都是老年人,因都是多层住宅(六楼),老人们爬楼很费力。我们找到居委会,请他们协调加装室外电梯,但他们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王瑾]他们是不知道怎么做是吗?
[秦先生]是的。
[王瑾]这位听众的问题非常清楚,就是住宅六层加装电梯是吗?
[秦先生]是的。
[王瑾]这位听众的问题,很多多层住宅,尤其是老年朋友是非常关心和关注的,这个问题我们要问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赵厅长,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小区内的老年人居多,他们上上下下是非常不方便的,刚才这位朋友也问了加装电梯的刚需诉求也就越来越高。像这位听众反映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加装电梯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主持人好,实际上我也是住在一个六层多层住宅小区的顶层,我一直有一个梦想想在我们单元加装一部电梯,因为加装电梯是一件民生大事,也是一个民生实事,尤其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这样的需求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凸显,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国家顶层设计,还是在逐步的完善当中,有一些城市已经在做一些试点了。
[王瑾]像这位听众反映的情况可以装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加装电梯涉及到几个政策,第一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申请。
[王瑾]比如这位听众他反映的符合我们装电梯的条件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装电梯应该说,只要是多层住宅没有电梯的都可以装电梯。
[王瑾]并没有说特别高的门槛限制和要求是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没有。
[王瑾]也就是说他是可以装的,那我继续问第二个问题,从国家到地方也正在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我省推广加装电梯方面的情况如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到目前为止,全省是从四五年前以前了,在推广引导各地加装电梯的力度,包括这两年省政府的民生实事里,都把加装电梯作为一件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推进。
[王瑾]那我们做的怎么样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包括南京市、徐州、扬州、泰州进行探索,目前已经完成了一千多部的加装,或者正在实施的电梯。
[王瑾]这个数量应该让我们在老住小区居住想加装电梯的朋友看到了希望,老旧小区在申请加装电梯的时候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说一楼的业主不同意,二楼不主动,另外还有资金难,像这一些问题其实都是迫在眉睫的,这些难点我们也都见到了、看到了、接收到了,这些难点我们在工作当中如何破解它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这些问题对推进加装电梯非常关键、非常重要,也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第一个就涉及到申请安装电梯的条件,同一个单元要符合两个三分之二,第一个使用建筑面积占到三分之二以上的用户同意,第二个是在单元里面,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户同意,这是基本的。
[王瑾]要求还是挺高的,可以说是要求,也可以说是难点,怎么破解它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往往可能是楼层越高的需求越高,楼层越低的需求不高,电梯会有噪音,多多少少会对建筑提出更高的要求,反正人的心理来讲,一二楼不太用得上,然后我不是很支持。
[王瑾]我们有好的措施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这里面应该有这样几个方式,还是邻里关系沟通协调的问题,首先住在上层的人员注重和一楼二楼的邻居沟通,甚至采取一些补偿的办法,比如南京市也做了一些指南指引。第二个像小区的物业,包括社区居委会,包括基层的调解员,如果碰到一些矛盾纠纷,和一楼二楼持有不同意见的时候做一些调解工作。
[王瑾]就是邻里之间多沟通、多理解,能够多达成共识,还有资金的问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涉及到的资金分两块,第一块是建设资金,后面还涉及到电梯使用维护的资金,南京市就做了探索,对于老旧小区、非商品房开发给予一些补贴,第二可以动用个人的公积金和专项的维修基金。
[王瑾]好的,希望我们早装电梯的梦想能够实现,希望主管部门也拿出举措,让我们上上下下的出行更加便利,谢谢赵局长的回答。
[王南]欢迎回来,这里是《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的上线部门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位常州新北区的朋友反映的问题。
[]【VCR3:常州:非法占地的违建 为何查处一拖再拖?】
[王南]这是反映的违建厂房的问题,这个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长顾振东来回应一下。从节目中反映的情况来看,当地城管部门在接到国土部门的转办件半年多时间里,工作没有进展,竟是因为当事人不配合、不现身而导致的。我们的执法手段是不是仅止于此?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顾振东]作为部门执法确实在实施过程中会碰到困难,比如说当事人拒不配合或者当事人藏匿在某些地方,都会给执法带来困难。
[王南]这些都是预料之中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顾振东]对,我们有两类执法手段,一类叫行政处罚程序,一类叫行政强制程序,执行这两种程序都要分别进行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来进行的,往往在调查过程中非常困难,所以使得取证也非常困难,这个片子里面出现的问题,反映的情况,除了执法当中的困难,可能还有部门职责到底是不是很清晰,另外部门对这个工作重视程度和执法力度是否到位,反映了几个方面的问题。
[王南]好的,谢谢。既然是城管的问题,这里也有城管的负责同志,我们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管局局长王守庆来回应一下,您看到刚才这个问题,有什么想说的吗?您觉得执法是不是到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管局局长王守庆]一栋建筑或者一栋楼,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很多的法律法规,有国土管理、有城乡规划。
[王南]我们部门应该怎样去介入和执法?怎样才是执法到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管局局长王守庆]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们对一栋违法建设,一般的要立案以后,刚才说有举报,举报以后立案,我们有一个过程,刚才顾处长也说了,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们要全面认定,规划认定以后,确实属于违法建筑,政府一般会责成某一个部门去处置这个事情,拆除这个违章建筑。
[王南]要等,能不能主动一点勇于担当呢?因为在拖的过程中,我们的权威性和严重性就受损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管局局长王守庆]我们要积极作为,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力量处置这个问题。
[王南]我们积极一点,抓点紧。好的,谢谢二位嘉宾。希望当地城管职能部门切实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从速查处此事。对此我们也将继续关注。我们把时间交给王瑾。
[王瑾]好的,王南。继续《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此刻我们来关注到最新的互动情况,此刻荔枝正直播点赞的数据是57859位朋友给我们点赞,有 朋友留言说“老旧小区装电梯真的是老大难问题,指望居民自己去协商基本没戏,一个明显的违法用地多个部门在互相踢皮球,难怪违法者这么嚣张。期待更多朋友的参与。我们来听一位朋友的电话录音,这位朋友反映的是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过程中,出现的维修基金的问题。
[]【VCR4:苏州:维修基金被开发商挪用 谁来监管?】
[王瑾]给各位介绍一下,就在前两天高先生告诉我们说,现在,众筹交了第二次维修基金的业主已经办到不动产证了,而像他没有参加众筹的业主,目前还是无法办证。在这里这个问题要问一下省住建厅房产处的李强处长,我们了解到在苏州,《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新建商品住宅,在办理产权初始登记之前,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代业主交存首期维修资金。我们南京市是市民自己办不动产权证的时候,自己交维修基金。这笔资金我们对它有监管吗?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孟祥君]好的,主持人。应该说刚才片中反映的维修基金的情况,我先简单介绍一下。确实,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商品房公共设施维护的资金,是房子的养老钱,老百姓都非常关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首期的公积金可以由开发商代缴,也可以由业主自己缴纳,这是有明确的规定,刚才就各个城市还制定了一些不同具体的实施方法,刚才您提到的苏州维修基金的管理,也提出了首次的登记制。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好的,主持人。应该说刚才片中反映的维修基金的情况,我先简单介绍一下。确实,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商品房公共设施维护的资金,是房子的养老钱,老百姓都非常关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首期的公积金可以由开发商代缴,也可以由业主自己缴纳,这是有明确的规定,刚才就各个城市还制定了一些不同具体的实施方法,刚才您提到的苏州维修基金的管理,也提出了首次的登记制。
[王瑾]无论是开发商代缴还是自己缴,都不是我们最关心的,我们最关心的是资金安全如何保障。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就提到了代关部门的职责,之前说的由开发商来代缴,缴到维修基金的代管部门。
[王瑾]现在是开发商收了钱没有缴。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现在没到贷款部门的账户上,所以贷款部门也不知道,也没法监管。
[王瑾]如果这样的话这个地方是不是盲点呢?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应该说是的,目前这个钱是不是在开发商的账户上面,现在所反映的开发商没有交到贷款部门,这笔钱有没有在开发商的账户上,他为什么没有交,这还需要现场的调查。
[王瑾]所以说今天就想问,像这样的代收代缴,我们主管部门有没有手段和方法把这笔钱监管好,现在是广大的业主交给开发商,这笔钱去哪儿了不知道,现在是买房人的权益和利益受到了损害。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从刚才电话接听的内容当中可以看到,开发商绝对是违规的行为,我们要求的是首次登记之前必须开发商交到贷款部门,所以他目前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王瑾]我们有手段和方法吗?
[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李强]按照我们的管理办法,维修基金贷款部门要向开发商进行追缴,追缴之后再出具维修基金相关的证明,再办理相关的不动产权证。
[王瑾]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在这里拿出举措,拿出方法,保障买房人的正当权益和正当利益,我们先沟通到这儿。
[王南]欢迎回来,继续我们的直播。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您可以拨打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条网友留言。这位名叫星晴的网友说,我原先在江苏滨海工作,2018年8月离职后,去外地上班,在办手续时,被告知公积金要停缴半年后才能提取,至目前已有半年时间。想问一下我现在在广东,这边工作太忙,回一趟滨海确实很不容易,能否网上办理离职后公积金提取呢?感谢! 这个问题我们想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孟祥君来回应一下。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孟祥君]主持人好。
[王南]他能不能很方便的提取?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孟祥君]是这样的,目前盐城还做不到,网上提取现在还不可以,原因是什么呢?就是我们省的综合服务平台正在建设,目前有8个市已经可以网上提取,还有5个市不能网上提取
[王南]有没有一个时间的节点?什么时候能够网上提取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孟祥君]有的,目前盐城到今年年底就能网上提取,离职都能办理,其他还有4个市是今年6月底可以办理网上提取。我在这里再说明离职提取主要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和异地转移公积金办理,像这位网友他完全可以把公积金转过来,这个非常方便。
[王南]这个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他如果有缴存的账户可以直接转过去,不用回到滨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孟祥君]对,他直接到现在上班地的公积金部门交一张申请表就可以了。
[王南]如果是直接提取的话,到年底可以实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孟祥君]
[王南]好,谢谢。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还有一些问题没来得及回应,欢迎大家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将所有的问题都转交给省住建厅来办理、回复。 今天的直播活动就快进入尾声了,最后我们请顾书记谈谈参与这次直播活动的感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非常高兴今天有这个机会来参加活动,和老百姓互动,首先我还是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确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从今天大家所提的一些问题,都是我们作为主管部门这几年积极推动解决的问题,对今天提出的问题节目以后,我们会专题进行研究,一件一件确保实施落实。希望大家继续关心帮助支持我们,也感谢政风热线给我们这么好的平台和大家互动,后面我和我们的同事将会继续扎实作风,勇于担当的精神,继续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的工作,为江苏的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王南]好的,谢谢顾书记和各位嘉宾参加《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上午的直播就到这儿了,关于本次直播的相关内容,您还可以关注今晚8点05分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播出的政风热线节目。如果您有任何投诉或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 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给我们留言,我们都会一一反映给相关部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将持续为您服务,下周走进政风热线的部门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政风热线,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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