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总工会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促进职工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由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提高至不超过2200元。此外,文体活动、春秋游、子女托管托育等职工关爱活动方面都有所提升和丰富。按照此次出台的措施,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在当地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组织会员开展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的春秋游;通过组织活动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发放不超过300元的慰问品。
记者│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郑凌
编辑│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