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军中如何审“老虎”
江苏交通广播网 2014年10月31日

   此次徐才厚移送起诉,将成为历史上受审的最高级别军委领导,是第一位曾担任过军委副主席的被告。对徐才厚、谷俊山、杨金山等军内大老虎的审判工作,将由解放军军事法院等来承担。那么问题来了,解放军军事法院是个什么地方?

  根据《南方周末》今年5月1日“解密军事法庭”一文的报道,每一位军事法院的法官,既是军官,也是法官。他们身着军装而不是法袍坐在审判席上。

  接受军事审判的刑事被告人,一般不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军事法院都设立于军事机关或部队之内,进入不那么方便,一般“有组织旁听”庭审。

  军事法院法官身着军装而不是法袍

  军事法院是个什么样的机构?

  根据媒体报道,作为中国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军事法院极少出现在公众视野。它行使的审判权与一般法院并无区别,但也有“变通”之处:比如,依据被告人的职务等级确定管辖级别;刑案庭审一般只对军内有限开放旁听;一般不能取保候审等等。

  此外,军事法院同时履行着审判机关和政治工作的双重职能。在新一轮司法改革即将启幕的大背景下,它的定位面临重新审视。同样作为专门法院的铁路法院,已经移交给地方管理。

  中国军事法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红军时期的临时军事法庭,承担着“惩办刑事犯罪和混入红军内反革命分子的任务”。因此,军事法院最初审理的主要是刑事案件。

  按照现行法律,目前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类型繁多。它首先包括军内人员的所有刑事犯罪案件;涉及非军人的共同犯罪,案件也归军事法院审理。此外,如果涉及军事秘密,那么无论涉案人是否军人,案件都归军事法院管辖。

  至于是哪一级军事法院来审理,主要看被告人的级别。“这是军事法院的特殊性之一,案件管辖主要不是按案情的重大、影响来划分,而主要是按职务、级别来确定管辖。”中国武警学院教授李佑标说。

  根据相关规定:正师以上人员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解放军军事法院管辖;副师职、正团职人员犯罪的普通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大军区和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其他案件由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

  这三个层级军事法院,在审级上分别相当于地方的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军事法院主要依照部队序列来设置,因此,在同一区域内,会有不同级别军事法院,还可能存在多个同一级别的军事法院。据学者考证,设在北京相当于大军区级的军事法院有6个,而设在成都的相当于省军区级的军事法院就有3个。

  作为最高级别的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是一个正军级单位,它迄今尚未开通官方网站,也未公开办公地址。

  现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刘季幸是西南政法1979级学生,拥有少将军衔。公开报道显示,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参加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但其人选由最高法院院长提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而自从2002年评定法官等级以来,解放军军事法院的三任院长均为一级大法官,仅次于身为首席大法官的最高法院院长。

  与一般法院的法官由人大任免不同,除了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以外,军事法院系统的法官,都由军队政治部门按照行政干部的任免权限进行任免。

  军事法院在建制上隶属于军队,法官编制也在军队。每一位军事法院的法官,既是军官,也是法官。他们身着军装而不是法袍坐在审判席上。

  原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苏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军事法院特殊或不同于地方法院在于,军事法院既是专门审判机关,也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审判机关和政治工作的双重职能”。

  2003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军事审判是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此外,还规定了军队政治部指导军事审判工作。

  “总政治部指导全军审判,但最高法院又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指导)各级法院。”原中央军委法制局法制员、军法专家张建田说,军事法院事实上是军队政治部门的“二级部”。

  徐才厚案可能在哪里审?

  由于军事法院一般没有单独建设的审判大楼,军事法院开庭往往会选择靠近羁押地点的军营礼堂、大会议室进行开庭。根据《南方周末》报道,张建田回忆,上世纪80年代他在解放军军事法院任法官时,虽然办公在总政大院,但开庭都在位于北京小汤山附近的总政看守所内进行。

  军事法院审案的形式与普通法院差别不大:同样主要实行合议制,即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和军人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

  军事审判辩护有哪些特殊性?

  在军事法院接受审判的被告人,同样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权利,譬如委托辩护人、提起上诉等等。但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军事审判的刑事被告人,军事侦查机关一般不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一般也不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

  “军事审判的辩护有特殊性。”军法专家李佑标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对涉及军事秘密的案件,辩护人必须由军队律师担任,对于不涉密案件,理论上地方律师也可代理,但需要经过批准。

  军队律师与军事法院法官一样,也是一个极少公开露面的群体。根据总政司法局2004年发布的数据,中国军队于2000年4月首次在陆军集团军的军、师、旅政治机关正式编配了军队律师,截至2004年,全军共有282个法律顾问处,1700多名军队律师。

  根据军法专家谢丹的研究,在中国军事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95%以上的案件都是由军队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其中军队高级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重大刑事案件,都是由军队律师担任辩护人。”

  律师张起淮曾供职于解放军空军后勤部法律顾问处,是中国军队首批律师。他发现,由于军队“保(军队保卫部门,是军内案件的侦查部门,相当于公安)、检、法”三家办案子都查得比较实,所以律师辩护空间很小。

  但军事法院依然尊重律师辩护。张起淮表示,在军事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他也有过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他认为,军事法院在量刑上面会比较“适度”,不会高判,一般在法定量刑范围之内,“可高可低的,就低,可定可不定的,不定”。

  审判徐才厚会公开吗?

  由于本身的特殊性,在军事法院对于军队落马高官的审判过程中,一般都不公开。不公开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这些军队高官身居要职,涉案内容往往涉及军事机密。

  例如同样被移交军事法庭的谷俊山,其所在的总后勤部是负责组织领导全军后勤工作的领导机关。设有财务、军需、卫生、军事交通、油料物资、基建营房等部门。谷俊山作为总后勤部原副部长,在其工作范围内,和可能引发犯罪的项目上,军事交通、基建营房或涉及军事部署,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规定,军事部署、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均在军事秘密范围之内。

  所以,军事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

  2006年4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庭对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在1997年至2001年5年中,在担任总后勤部副部长兼基建营房部部长期间,贪污、挪用公款达1亿6千万元,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案整个审判过程都以不公开的方式进行,只在当年6月29日,由新华社发出了一条他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消息。

  军事秘密有多秘密?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 ”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 ”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此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探亲访友。

  军事法院审案都是“悄悄”进行吗?

  军事法院审案并非都是“静悄悄”,有时也会刻意高调。

  2000年12月12日,成都军区军事法院第一审判庭在军区军事监狱开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布了对11名表现好的服刑人员的减刑裁定。这是该区军事法院首次公开审理减刑案件。

  《解放军报》称“通过组织罪犯旁听,对罪犯起到了鞭策和激励的作用,有利于罪犯的改造,使他们看到了新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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