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查封的房子还在出售?淮安对这些“老赖”开启“定位”
2018年08月15日

今天(15号)上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情况。据统计,2016年至今年上半年,淮安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83092件,执结71073件,实际执结43691件,执行完毕33727件,执行到位标的78.62亿元。

发布会上,淮安市中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处副处长吴淮清详细解读了5起拒执罪典型案例。2011年11月7日,清江浦法院审理侯某某与胡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侯某某2012年2月5日前给付原告胡某某借款3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调解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侯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中,被执行人侯某某起初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被司法拘留15日,仍不悔改,在明知其名下房产已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先后两次出售给他人,将所得款项转移、隐匿,造成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其被移送侦查起诉,进入刑事追责程序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最终被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得到应有的惩罚。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淮安市中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对“老赖”起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淮安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实施处处长徐玮介绍,针对涉民生、小标的、农村地区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或信息化手段难以施展的案件,不间断开展现场执行、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累计开展“暖冬行动”“破冰行动”“春雷行动”等执行活动803次,先后对2459名被执行人或协助义务人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13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探索给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颁布“限驾令”、实行“手机定位”,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 王德俭、彭迪帆 

通讯员 赵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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