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学费翻倍,涨价依据是什么?江苏省发改委回应群众诉求
2020年07月14日

         江苏各地频频发放电子消费券,效果如何?南京民办中小学学费翻倍,涨价是否有依据?

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满足了社会对教育的多元化的需求。但是,近年来,不断上涨的民办中小学学费,让市民感到了压力。比如,南京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小学部2018年学费为每学期11500元,2019年涨至每学期23000元;南外方山分校小学部2019年学费为每学期17000元,2020年涨至每学期35000元,涨幅均翻了一倍。

2019年,南京市发改委和教育局印发通知,其中规定,民办中小学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分类分档制定收费标准,其中,普通班小学初中每学期最高不超过每生2.8万元,普通班高中每学期不超过每生3万元等。

对照文件,南外方山分校小学部的学费超过了最高限价。对此,南京市江宁区发改委回应,南京有四所学校正在开展价格改革试点,可以自主定价。

四所民办中小学自主定价,是否有依据?南京市发改委二级巡视员徐卫华解释,“有不少的民办学校反映就是2019年我们核定的收费标准还不能够覆盖学校的办学成本,这个政策还不满足这一类学校发展的需要。今年年初,我们对这些学校的需求进行了调研,我们根据国家和省里面相关的政策,确定了这四所学校,自主设定收费标准。”

未来,会不会有更多的民办中小学执行自主定价?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处长许伟介绍,根据国家规定,非盈利性民办学校可以通过市场化改革的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是,放开不等于放任,“民办学校还是要体现民办学校的公益属性,还是要按照文件所要求的不得多频次大幅度调整。第二个要求民办学校还是要控制办学成本,依据办学成本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来合理制定我们的标准,让我们民办学校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孙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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